一、增值税及附加税
1、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主要是商铺),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房产税
1、房产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谓从租计征是也!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所谓从价计征是也!
三、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例1,假定中国居民刘某于2020年1月将其自有的4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6000元,全年租金收入72000元。个税计算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6000X(1-20%)X10%=480元
全年应纳税额=480X12=5760元
例2,假定中国居民刘某于2020年1月将其自有的3间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800元,全年租金收入45600元。个税计算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3800-800)X10%=300元
全年应纳税额=300X12=3600元
四、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