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老人房产如何办理,去世老人房产如何办理继承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3-11-22 21:46:56

  近日网友“HH19941221”问政:

  想咨询,想在让胡路区买二手房,已确定好房子,全款购买,卖房老人刚去世,房子应该是老人名字,想问一下1.如何办理过户具体什么流程,需要注意些什么,出租,抵押,户籍,查封,非正常死亡,债务纠纷,物业费等未结清这些应该怎么查清。2.有没有官方合同无中介合同样板。3.买房二人中有非大庆户口的是否有影响。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一、房产证权利人去世需家属去办理继承业务将房产办理在继承人名下,需以下三种途径办理继承业务:

  1、您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后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2、您也可以到法院办理继承手续,后持法院生效得继承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3、您也可以准备齐全以下材料: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包括: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材料齐全后到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调查审核后,公告60天,对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可以办结。公告到期后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二、继承人取得新的不动产证书,买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卖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双方即可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三、无合同样本,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不需要提供给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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