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门对门差几公分好吗,门对门差一公分好不好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8 23:39:48

不少人家选择在门口安装,能够自动识别人脸、附带有摄像、录像功能的可视门铃。然而,这种带有录像功能的可视门铃,安装在公共空间里合适吗?对方的可视门铃侵犯了我家的隐私吗?

两户门对门差几公分好吗,门对门差一公分好不好(1)

昨天上午 9 点 30 分,在上海一中院庭审现场,两家相邻的邻居辛某、尤某,就为此事进行了庭审交锋,智能监控设备与相邻隐私权的冲突,再次被推上了台面。

两户门对门差几公分好吗,门对门差一公分好不好(2)

邻里交锋:你家保护安全,侵犯我家权益?

辛某和尤某是住在浦东新区某小区的两户对门邻居,双方共享一道公用走廊。今日,因为尤某安装在大门口的一台可视门铃,两家闹上了法庭。

尤某家和辛某家所住的房子是一梯两户格局,尤某和辛某分别居住在电梯一侧。这台可视门铃被尤某安装在靠自家大门的墙面上,但由于尤某家离电梯口较近,邻居辛某认为,可视门铃的摄录功能,会录入他们家的人员出入信息。因此,对于尤某安装的这台门铃,辛某一家非常反感。

◎安装方(尤某方):安装可视门铃,是为了保护自家家宅安宁。

◎邻居方(辛某方):对方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不能侵犯我方的权益。对方安装摄像头后,我方的人员出入信息、来访情况都会被对方掌握,我方隐私权被侵害。此外,我方的隐私信息还可能被上传到云端,这可能影响我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安装方:为了保护对方的隐私,我方已经移动门铃位置、在可视门铃一侧增加了挡板,缩小了可视门铃的拍摄视角。邻居如果不走到靠近我方门口 2 到 3 块地砖(走道长度共 8 块)的区域,或贴近电梯对面一侧墙面区域,是不会被拍摄到的。

◎邻居方:一层楼仅住了两户人家,作为近邻,双方非常熟悉。即使摄像头仅能录入声音或衣服,也能识别出我方的信息。其次,对方家门离电梯口特别近。并不需要刻意走到邻居家门口,只需走到电梯口,我方也会被拍到。在自家门口的公共区域,要考虑走在哪个区域不会拍摄,让我方感到压抑。

◎安装方:可视门铃想要进行实时录像,我方必须保持 APP 打开状态。我方不可能一直进行这样的操作,这不符合常理。

◎邻居方:是否被拍、是否录像、是否上传这些事情的主动权,不掌握在我们这里,都掌握在对方手中。

◎安装方:对方作为邻居,对相邻一方行使自身权利,在合理范围内,有配合和容忍的义务。我方在安装门铃过程,已经充分的考虑了相邻方的权益,不断调整可视门铃的位置,减少可视门铃摄录范围,我方是在合理范围内行使了自身的权利。

◎邻居方:可视门铃安装的部位占用了公共走道的墙面,该行为已经违法。对方安装可视门铃侵害了我方的权益,该行为侵权。对违法侵权行为,我方没有配合和容忍的义务。

本次庭审于上午 11 时结束,经过质证、辩论等环节,双方充分的发表了意见。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市场走访:各种"智能门铃"功能强大

记者在市场上看到,一台具有兼具手机远程监控、可视对话、人脸识别、录像等功能的可视门铃,市场价格仅在百元至数百元之间。亲民的价格和丰富的功能,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安装智能门铃。辛某和尤某所遇到的矛盾,也多了起来。

在某问答网站,有关智能安防设备与隐私的关系,被屡屡问及。

"门口安装可视门铃监控,犯不犯法?"

"可视门铃安装在楼道里违法吗?"

"一梯两户,与邻居门对门,想安装可视门铃,邻居会不会担心拍到他们的门,侵犯隐私?"

"父母在我的房间里装监控违法吗?"

……

对于这些疑惑,参与讨论的网友观点不一。

多数网友认为,安装可视门铃前,应先争取邻居的同意:"一方面,邻里之间要相互理解,另一方面,安装门铃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隐私,这个时候可能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因此,必要的提醒告知是需要的。"有网友说。

但也有人表示,在他们看来,安装可视门铃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现在可视门铃很普遍,我自己都想装一个,但我没预留电线。我希望我同层的邻居能装一个,防范未然,服务大家。"

也有人站在安装者的角度,认为安装可视门铃与否是自己的事情,邻居横加干涉,属于多管闲事。

有网友说:"走廊是公共区域,不存在侵犯隐私权。"

"我安了一个可视门铃,对面邻居说侵犯他们隐私权,限我两天拆除不然就砸了。我现在特别庆幸安了可视门铃,拍下他们的嘴脸。"一名网友说。

两户门对门差几公分好吗,门对门差一公分好不好(3)

案例参考:能不能安?"合理限度"是关键

可视门铃到底能不能安?相关案例或许可以给出参考。记者以"隐私权"、"可视门铃"等关键词,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 因"可视门铃"产生邻里纠纷,最终诉至法庭的案例并不少见。在这些案例中,有要求安装方拆除可视门铃案例,也有不予支持拆除可视门铃诉求的案例。其中,可视门铃对邻居的影响,是否超出了"合理限度",是决定"拆"或"不拆"的因素之一。

案例一

可视门铃摄录范围涵盖邻居室内,安装方被要求拆除

2019 年,江苏省无锡市潘某发现,邻居姚某在公共部位安置了可视门铃。潘某认为,该门铃可记录其进出、来访及室内生活空间等情况,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姚某拆除。

姚某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是出于人身及财产需要,才安装了可视门铃,并无侵犯潘某隐私意图。

经调查,姚某所使用的门铃具有人脸识别等功能,如果 3 米内有人出现,就会录制视频。姚某和潘某入户门相邻,两门之间最近距离仅为 156 厘米,可视门铃监控摄录范围覆盖了潘某的门口位置、当潘某房门敞开时,潘某家室内也在摄录范围内。

法院认为,隐私是指公民不愿为他人知晓或公开的私人信息、活动和习惯等人格利益。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公民安装带有摄录、存储功能的门铃装置,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安装此类可视门铃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在可能会给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下,安装者应当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以减少对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的影响。

姚某在现有位置安装可视门铃已对邻居住户造成了现实威胁,且邻居对此极为反感。姚某坚持安装可视门铃持续对邻居形成了干扰、影响了正常生活,超出了合理限度。

据此,法院判决,姚某拆除安装在门外的可视门铃,并删除该可视门铃记录的与潘某有关的所有影像资料。

案例二

两户人家距离达 2.7 米,拆除摄像头诉求不被支持

2017 年,上海市虹口区住户郭某发现,住在同一层的邻居在猫眼位置安装了摄像头。郭某等认为,走道是公共区域,自家的老人和孩子日常需要在走道内活动,锻炼身体。邻居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自己的隐私。

安装摄像头的邻居反驳,郭某等一家和自己家房门成直角,距离达 2.7 米。其安装的摄像头必须在门前 2 米以内停留达 3 秒以上才能拍摄。且小区室内外活动设施齐全,郭某一家无需在楼道内锻炼身体。其安装的摄像头仅针对访客和防盗目的,无法侵犯郭某一家的隐私。

法院认为,邻居宋某等虽在进户门猫眼位置,安装了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猫眼可视门铃,但该摄像头朝向走廊,无法看到原告房屋内的情形,其本身尚不构成对原告通风、采光、自由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妨碍。郭某无证据证明被告使用该摄像头实施了监控、记录原告日常起居的行为。综上,法院不予支持郭某等拆除邻居摄像头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

可视范围不同,一家需拆除一家不需拆除

2019 年,上海市嘉定区住户马某、周某分别起诉、反诉对方,称对方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马某说,周某在公共楼道安装了监控设备, 24 小时对准其门口必经通道,给他们一家的隐私造成了妨碍。

周某称,马某安装了隐藏、针孔式摄像头,直对着他们的家门进行偷拍,给周某一家的隐私造成了妨碍。

法院调查发现,周某在家门口的门框上方公共通道处安装了摄像头。马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

法院认为,在居民楼楼道内安装摄像头对居民从进入楼道至进入个人房屋前的所有活动进行监控,会对居民的心理自由感造成一定的束缚,而不压抑、不束缚的生活状态亦是私人生活安宁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某在公共通道处安装摄像头对楼道、电梯口进行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对马某的自在生活、生活安宁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事实上形成对其隐私权的威胁。因此,周某安在公共通道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马某的隐私权,应该予以拆除。

马某安装可视门铃,安装位置位于自家防盗门上,且可视范围有限,并不会对周某隐私造成侵犯,因此,对周某要求拆除马某可视门铃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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