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诺贝特几个小时吃一次,非诺贝特一般一天吃几次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8 23:56:33

非诺贝特几个小时吃一次,非诺贝特一般一天吃几次(1)

非诺贝特结构式

适应症

成人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供成人使用)。

用法用量

成人 160 mg qd,或200 mg qd,或250 mg qd。当胆固醇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

-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服药与进食

进餐时或餐后服用: 与餐同服。

禁忌

肝、肾功能不全 ;已知在使用本药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胆结石患者 ;儿童及哺乳期禁用。本药含有乳糖,因此禁用于患有先天性半乳糖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症的患者。

注意事项

贝特类药物可能引起肌肉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如病人出现肌肉症状,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5倍ULN,应立即停药。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检查转氨酶,当ASAT和ALAT升高>3倍ULN时,应停药。孕妇不宜使用,但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 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时除外。

不良反应

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转氨酶升高 ;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或光敏反应。罕见不良反应参见产品说明书。

药物相互作用

勿与其他贝特类或他汀类药物合用。在用本药期间和停药8天内,应调节与之合用的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禁止合并使用其他贝特类药物:增加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和两种分子间的药效拮抗作用的发生率。

不建议合并使用的药物: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观察性研究发现,当贝特类降脂药,特别是吉非罗齐,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使用时增加肌肉不良反应包括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除非调脂治疗的获益可能超过其风险,应避免联合使用贝特类与他汀类。

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非诺贝特与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合用时,非诺贝特能够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紧密,从蛋白结合部位置换出抗凝剂,会增强后者的抗凝效应,使PT和INR进一步延长。为了避免出血并发症,合用非诺贝特时,应当减低口服抗凝剂的剂量,更频繁地监测PT和INR直至达到稳定。

免疫抑制剂:免疫抑制剂例如环孢素、他克莫司具有肾毒性,会减低肌酐清除率并升高血清肌酐。由于贝特类包括非诺贝特主要以肾脏分泌为主要排泄途径,免疫抑制剂与非诺贝特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肾功能的恶化。应当慎重权衡联合使用非诺贝特与免疫抑制剂的风险和获益;如果必需使用则应当使用最小有效剂量,并监测肾功能。

胆酸结合剂:胆酸结合剂会与同时服用的药物结合,因此,应当至少在服用胆酸结合剂前1小时或者后4-6小时在服用非诺贝特,以避免阻碍非诺贝特的吸收。

FDA妊娠分级

C: 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MIMS药物分类

调脂药物 (Dyslipidaemic Agents)

ATC编码

C10AB05 - 非诺贝特 ;

药品监管分级

国家医保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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