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新区暖气费收费标准一览表,鹤壁市淇滨区暖气费收费标准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22:29:59

2016年—2017年供暖期即将来临,为保证今冬热用户的正常用热,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0日开始收缴今冬供暖期热费,现将供热及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供暖期时间

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供热收费标准

1.供热费

依据市发改委2008年《关于调整我市2008年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文件执行:

居民住宅收费标准为4.1元/月.平方米;非居民住宅收费标准为7.0元/月.平方米。

2.二次网运行费

属于热力公司直管小区,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发改价管[2011]428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0.6元/月.平方米。

缴费期限

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31日。

缴费方式及办法

为方便用户缴费,避免出现往年缴费排队拥挤现象,用户可根据本小区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缴纳热费。

热力公司直管小区用户缴费

1.可选择到公司营业厅或市建行、中行在淇滨区设立的任意网点缴纳热费,因银行代收热费业务未全部开放,请各小区用户注意小区门口银行代收通知(以银行代收通知为准),未见银行代收通知即未实现银行缴费的用户,仍需到公司营业厅缴纳热费。(银行代收具体流程和内容请注意小区门口通知)

2.个别串联小区或楼宇用户,整栋楼交齐热费后方能开栓供暖。

非直管小区用户缴费

1.物业公司代收热费

凡物业公司代收热费小区,均与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收供暖费协议》,由公司授权代收热费,请非直管小区用户到所在物业管理单位或换热站管理部门缴纳热费。代收热费小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代收热费或交齐热费后,公司将开栓供热。

特别提醒:非直管小区换热站管理单位未经我公司授权私自代收热费,公司将无法保证小区正常开栓供热。

2.营业厅或银行代收缴费

未与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热费代收协议》的小区热用户,请先到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换热站管理部门缴纳二次费后,可选择到公司营业厅或市建行、中行在淇滨区设立的任意网点缴纳热费,因银行代收热费业务未全部开放,请各小区用户注意小区门口银行代收通知(以银行代收通知为准),未见银行代收通知即未实现银行缴费的用户,需持二次费缴费凭据到公司营业厅缴纳热费。(银行代收具体流程和内容请注意小区门口通知)

3.个别串联小区或楼宇用户,整栋楼交齐热费后方能开栓供暖。

鹤壁新区暖气费收费标准一览表,鹤壁市淇滨区暖气费收费标准(1)

指定代收热费银行

市建设银行 市中国银行

报停业务办理

本年度不用热的用户,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到热力公司营业厅办理申请报停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视为正常用热。凡已缴纳热费且正常使用集中供热的用户,不再受理报停业务。

温馨提示

1.请用户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热费,逾期办理,公司将根据居民缴费的顺序,在48小时内依次为用户开启供热阀门。

2.请用户尽量提早到营业厅或代收银行缴费,避开收费高峰期(10月20日---10月底),减少排队和等候时间。

3.银行交费用户请妥善保管好银行缴费凭条。

4.今年首次用热的新用户缴费后请拨打电话6850673或6995999申请开通暖气。

5.用户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995999咨询。

营业厅地址:淇滨区黄河路合欢巷淇滨热力公司院内

收费咨询电话:6995999

本期小编:妖娆的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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