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息县地下有石油,息县东岳油田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7 14:37:53

信阳息县地下有石油,息县东岳油田(1)

信阳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信阳息县地下有石油,息县东岳油田(2)

截止2018年10月28日24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信阳市环境信访件47件,现将第3-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浉河区东双河镇东双河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2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东双河镇东双河村东区生活污水直排到1组村民几十亩农田内,导致农田无法耕种,且污染村民饮水。

涉及区县及部门

浉河区东双河镇

调查核实情况

经东双河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东双河镇党委、政府于2018年9月中旬已经安排东双河村召开村支监三委会议拿出整改建议,并做有村支监三委会议记录,要求东双河村尽早实施整改。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处理情况:东双河镇制定了整改方案,整个治理工程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工程约耗时50天左右,预计在2018年12月中旬全部完成治理工作。

问责情况:

浉河区柳林乡红檀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31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柳林乡红檀村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每天晚6点到早5点排放刺激酸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距投诉人家约300米)

涉及区县及部门

浉河区市环保局浉河分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为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排放,确保每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华新环境工程公司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处置臭气,并不存在每天晚上6点到早上5点固定时间段排放臭气的情况。华新环境工程公司在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过程中,一是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破碎、物理干化、二次破碎。二是对整个生产、运输过程密封,防止生活垃圾臭气外溢。三是建有除臭楼,将密封厂房内的臭气经风机抽到除臭楼,经过洗涤、生物双重除臭后再排至大气中。四是安装洗涤塔,尽可能减少臭气排放。按照环评要求,华新环境工程公司委托第三方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检测周边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但是每天约8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的臭气外溢,以及生活垃圾倾倒垃圾焚烧厂时,密封不严也是臭气外溢的一个原因,垃圾运输及倾倒过程中造成的臭气外溢一定程度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处理情况:市环保局浉河分局要求华新环境工程公司的垃圾焚烧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每个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环境空气进行检测,监测周期持续三天。

问责情况:

京港澳高速信阳服务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2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京港澳高速信阳服务区生活垃圾倾倒平桥区彭家湾乡张岗村旁洋河十连水库旁边

涉及区县及部门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信阳服务区

调查核实情况

信阳服务区内生活垃圾委托信阳市平桥区彭家湾乡环卫所清运并按环卫规定处理,双方签订有垃圾清运协议,平桥区彭家湾乡环卫所委托张岗村村民对服务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村民当天两车生活垃圾倾倒在张岗村十连水库旁一坑洼荒地。该坑洼荒地为村民用挖掘机挖掘而成。

1、责令服务区于2018年10月30日整改到位。

2、责令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服务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流向监管。

3、责令将服务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进行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平桥区王岗乡李庄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王岗乡李庄村335省道,道路扬尘。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公路局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路段因拉砂车辆、运土、运料施工车辆覆盖不到位、带泥上路,导致道路扬尘严重。该路段全线无大型水库、消防栓等取水点,洒水车辆需在明港镇区加水,每次洒水作业往返需近3个小时,每台车辆每日最多洒水3灌,加水困难、使用效率低,导致路面洒水频次不足。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区交通局、王岗乡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路段范围内的泥沙及道路抛洒物进行全面的清扫、冲洗、洒水降尘,彻底清除路面抛洒的石子、泥沙等。增加保洁人员和巡查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对该路段不间断巡查,发现车辆抛洒物即时清理处理。增加2台大型保洁设备,不定期清理道路抛洒,不间断地洒水降尘。

平桥区查山乡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电话反映,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乡镇街道上未建公厕,群众不方便,平昌镇到查山乡路上拉砂车辆夜间运输,扬尘污染,噪声扰民,压坏路基。

1.查山乡街道周边共有4座公厕长期免费对外开放。2.因扶贫项目及危房改造清零任务有少量拉沙车辆夜间经过查山乡境内,造成扬尘、噪声污染但路基并未损坏。

1.在原有4座公厕附近醒目位置设置指示引导牌,方便群众使用。2.设立过往拉沙车检查关卡,一经发现有拉沙车辆过境必严肃从重处理,减少扬尘与噪声污染。

平桥科教路祥瑞花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科教路祥瑞花园生活垃圾无人清运。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平西办事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辖区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所反映的科教路及辖区内所有小区进行了仔细排查,未发现祥瑞花园小区,同时并未发现垃圾不及时清运的现象。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成中心城区各办事处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小区生活垃圾定期及时清运。

光山县文殊乡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光山县文殊乡赵桥附近生活垃圾倾倒赵桥旁河内,生活污水直排河内,污染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

光山县 县水利局文殊乡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10月30日,由县水利局、文殊乡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迅速赶往光山县文殊乡赵桥附近,核实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检查组现场查看,该桥面建有垃圾池一个,桥下垃圾系居民投放垃圾时掉落桥下所致;交办件中提到的生活污水排口位于文殊乡街道居委会赵桥桥东面北侧,是赵桥东侧31户居民生活排水及雨水的混合排口,所排放的水对河道造成一定污染。

(一)由文殊乡立即组织力量将赵桥桥面垃圾池予以拆除,安置9个封闭式垃圾桶,减少气味散发,垃圾每天及时转运。将所掉落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部清理;对河流两岸及河面漂浮的杂物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清理,截止10月29日,已清理完毕。

(二)10月29日,邀请苏州生态研究院专家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结合专家意见,文殊乡政府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引导居民建设三级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二是加大粪污资源利用力度,鼓励种植业吸纳粪污;三是加大巡查力度保护河道,关注水环境。

(三)县水利局、文殊乡政府负责督促落实上述意见,确保在10天内整改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县政府。

平桥区邢集镇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3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邢集镇街道335省道旁边加油站西100米处,大米加工厂夜里11点开始生产,噪音扰民。

该大米厂夜里时有生产行为,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已于10月29日对大米加工厂实施强制断电,并责令该厂立即关停,目前大米加工厂已断电停产。平桥环保分局已于10月30日下达关停通知,邢集镇已配合平桥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查封,预计11月20日之前可整改到位。

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小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小区每天晚上可闻道垃圾的刺鼻性臭味,怀疑是信阳垃圾处理厂所致。

涉及区县及部门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调查核实情况

信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占地面积260亩,总库容量为98万立方米,设计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50吨,使用年限13年。工程于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主体工程建成并通过初步验收,2007年1月投入使用。按生活垃圾处理场环评报告设置。生活垃圾处理场采用分单元摊铺、推平的方式,利用推土机、挖掘机配合并及时进行覆膜、覆土,填埋区共分6个区,场区有两辆消*专用车辆,消*工作由两名消*员轮岗上班,每天喷洒灭蝇药物2次、除臭药物4次,建立消*台帐,由专人对场区消*工作进行督察。但由于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倾倒及填埋区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少许垃圾气味。如遇东南风向天气,可能会随风飘向浉河南路建业城小区,但不是刺鼻性臭味。

一、针对垃圾处理厂存在的垃圾气味问题:(1)加强垃扱处理厂消*除臭力度,增加消*除臭车辆,加大消*除臭频次;(2)督促华新公司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生活垃圾尽可能全部由二次转运站运至华新水泥厂处理,从源头上减少由填埋区填埋垃圾量;(3)持续加强厂区精细化管理,加大垃圾处理厂厂区及二次转运站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是消*除臭工作,规范垃圾运输车辆进厂秩序,并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建立科学化长效化管理机制;(4)积极申请资金,加大膜覆盖力度,按照规范标准作业,持续提升作业水平;(5)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市政府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选址,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及时将原有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处理,彻底解决中心城区垃圾处理问题。

二、问责情况:无

备注

重复举报

罗山县山店乡张湾村新建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0环境信访问题: 罗山县山店乡张湾村新建组,一养猪场老板姓连,2017年12月向县环保局反映,现该猪场仍未将投诉人的鱼塘水治理好。

涉及区县及部门

罗山县山店乡

调查核实情况

1、投诉人反映“罗山县山店乡张湾村新建组,一养猪场老板姓连”的问题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养猪场为罗山县潘新镇圣添养殖场,位于罗山县山店乡张湾村新建组,且该养殖场紧邻潘新镇肖庄村。罗山县潘新镇圣添养殖场成立于2016年10月20日,总投资470万元,占地面积约19000㎡,2016年8月25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有13栋猪舍,养殖规模2000头。该养殖场于2016年9月参加了清理整改,并取得县环保备案,污染处理设施投资约40余万元,目前有干湿分离机一台,发酵罐一个,1500m³污水三级沉淀池3座,干粪场两座共700㎡。

2、投诉人反映“2017年12月向县环保局反映”的问题属实。2017年12月投诉人(塘主)反映问题交办后,经调查组协调,2018年6月份,投诉人与养殖场法人达成协议,由养殖场将投诉人鱼塘及新建组北冲的稻田全部租赁,租赁期限为10年,同时保证鱼塘和稻田不得污染,目前鱼塘租金已付清。

3、投诉人反映的“现该猪场仍未将投诉人的鱼塘水治理好”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该鱼塘水质富营养化,塘中生长有许多绿色浮漂,塘中淤泥较厚,目前已沟通,对鱼塘进行限期治理。按照环保要求,该养猪场积极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废水经三级沉淀排放,用于发展当地种植业。由于前期主要实施猪场内部环保治理,鱼塘原污水尚未及时处理,乡调查组沟通协调,责令养殖场限期10天内将鱼塘原污水治理到位。

1、责令养殖场于2018年11月10日将鱼塘治理到位。

2、治理方案:将鱼塘富营养化的水排到承包田肥田,将鱼塘淤泥清除,对鱼塘的护坡用六棱砖铺设。

3、责令养殖场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养殖废水不经过处理不得排入水塘。

淮滨县农业局南侧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淮滨县农业局南侧违法私人开发房地产,正在建设中,噪声、粉尘扰民,特别是夜间。

涉及区县及部门

滨湖街道办 县城市管理局

调查核实情况

该私人建房系3户居民自住房翻新改造,有相关证件。举报噪声、粉尘扰民问题属实,该工地在施工时未合理按照作业时间进行施工,防尘覆盖工作不完全到位,道路清洗不彻底,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

该建筑工地已停工整改结束,施工现场垃圾已及时清理、道路已冲洗干净、物料及裸土已全部覆盖到位,现场搅拌机已移出施工现场。县城管局已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不间断巡查,同时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涉及该片区的执法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羊山青龙街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点08分,投诉人拨打12369环保信访热线举报羊山青龙街石油库对面有人非法收集危险废物跨省转运输,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2369让投诉人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投诉人反映信阳监察支队及12369不作为。

涉及区县及部门

市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点08分,投诉人拨打12369环保信访热线举报羊山青龙街石油库对面有非法运输废旧电瓶车辆,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去现场。当日值班接线员根据环保部门工作职责,告诉举报人环保部门无权查扣运输车辆,请其拨打公安110或交通运管部门12328电话举报,如果涉及危险废物,公安或交通运管部门查扣后会移交环保部门处理。10点49分,浉河区公安分局楚王城派出所民警拨打12369电话,告知在羊山青龙街石油库对面拦截了一辆运输废旧电瓶车辆, 12369接线员根据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请其与市固废中心联系,并告知固废中心电话6557520,同时告知民警查扣危险废物后,需办理案件移交文书,移交环境保护部门立案调查处理。之后,环境监察支队未收到相关部门移交文书,12369也未再次接到类似举报。

根据调查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一是在支队对当日值班接线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信访热线及支队作风建设,环保信访热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办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实,及时交办,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三是对于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件,接线员要做到细致耐心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向举报人提供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积极主动为信访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淮滨县桂花办事新村社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淮滨县桂花办事新村社区,三家建筑工地,绿色联盟、淮秀园、苏州园在建设过程中粉尘、噪音扰民,城管也管不了

涉及区县及部门

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的绿色联盟建筑工地,属于农业种植建设项目,目前正处于日光大棚的地基部分建设阶段,项目四周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噪声扰民,施工中产生少量扬尘。苏州园和淮绣园项目建设工地位于淮滨县产业集聚区内,管理单位属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目前淮绣园项目工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挖掘地基,部分裸土未完全覆盖,存在粉尘、噪音扰民情况。苏州园工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施工中存在少量扬尘,项目四周1公里无居民,不存在粉尘、噪音扰民现象。

绿色联盟建筑工地已停工整改结束,机械已撤离施工现场,堆积裸土已用防尘网全部覆盖;苏州园和淮绣园项目两个建设工地已要求按照早八点到晚十点工作时长进行施工。扬尘防护措施已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

商城县鄢岗镇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商城县鄢岗镇崔楼村鄢江公路上一废车拆解点,拆解时有电解液、废机油、废液深入地下,应付检查一直未被取缔。

涉及区县及部门

鄢岗镇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信访情况属实。该信访人反映的废车拆解点实为商城县崔楼废旧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鄢岗镇崔楼村新岗组,于2004年建设投入生产,主要经营范围是拆解废旧汽车,无环保审批手续。10月28日,商城县环保局联合鄢岗镇政府对该公司实地勘察检查,未发现其经营迹象。由于近期废旧钢材市场行情不好,为减少损失,该公司场地内堆放有已拆解的汽车零件,存在部分零件未及时处理。

2018年6月14日,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商城县崔楼废旧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商城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商环限改字〔2018〕095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对鄢岗镇政府下达了《关于立即对商城县崔楼废旧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关停的函》,要求鄢岗乡立即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立即督促该公司关停到位。该企业当即停止生产,并清理了堆放的部分拆解汽车零件。

2018年10月28日,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对鄢岗镇政府下达了《关于立即对商城县崔楼废旧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缔的函》,要求鄢岗镇立即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立即对该企业依法取缔到位;对商城县崔楼废旧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商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商环罚先告知书〔2018〕31号),责令该废旧汽车拆解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叁万元的罚款。鄢岗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蔡福礼,立即整改,全面清理场地内的存留零件及地面油污。10月28日当天即联系吊车、运输车等机械设备清理场地内材料,10月2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经研究,2018年10月31日,鄢岗镇纪委对崔楼村党支部*、崔楼村环境监管网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吴家店镇杨山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吴家店镇杨山村李楼组一养鸡场,养殖一万多只,距居民区近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浉河区吴家店镇 畜牧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养鸡户于2015年建场,目前存栏6000羽蛋鸡,鸡舍共一栋,占地面积约半亩,该场处于限养区范围,不属于10000羽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根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浉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和《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限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必须进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吴家店镇政府督促养殖户进行了整改,建设有干湿分离机、粪污储存池、堆粪场等环保治污设施。由于距离该场200米卫生防护范围内有一户居民,粪污储存池、堆粪场没有采取及时清运、围挡等措施,造成气味无组织向周边扩散。

处理情况:于2018年11月12日前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干湿分离后的鸡粪迅速清运走;二是粪污储存池周围加设围墙和顶棚,防止气味飘散;三是租赁抽粪车将粪污储存池内的粪污定期清运并做好记录;四是与举报人见面协商同意该整改措施达成谅解。

问责情况:无

桥区平昌关镇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704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拉砂车辆扬尘、噪音。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平昌关镇

调查核实情况

平昌关镇属出山店水库建设主库区,由于出山店水库2019年5月开始蓄水,工期要求的紧,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些施工标段夜间备料,运砂运土车辆产生扬尘与噪音,会影响沿路居民生活。

对运输路线上砂石路面安排洒水车辆一天内多次洒水,对硬化路面进行冲洗,坚决杜绝扬尘。

截止2018年10月29日24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信阳市环境信访件62件,现将第5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锦绣家园建筑工地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4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鸡公山大街质量技术监督局旁锦绣家园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浉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锦绣佳苑”项目建设工地位于浉河区湖东办事处五星六组,鸡公山大道与松风路交叉口西侧。为浉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浉河区政府作为“丽涛雅苑”城中村改造项目异地安置区用地。“锦绣佳苑”项目占地11985.7平方,总建筑面积35957平方,由信阳坤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河南省五建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承建,于2018年9月份开工建设。据现场核查,该项目在夜间施工作业时,施工机械及进出车辆产生不同程度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作息,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2018年10月29日,我区对该工地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该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0时30分。

罗山县定远乡长胜村李湾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4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罗山县定远乡长胜村李湾组,有人盗采河砂,周边居民在阻止中被打,现公安机关已介入。

涉及区县及部门

罗山县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罗山县定远乡长胜村李湾组,有人盗采河砂,周边居民在阻止中被打,现公安机关已介入”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罗山县定远乡长胜村李湾组”实为罗山县定远乡常胜村李湾组。常胜村位于定远乡中部,境内有一条竹竿河支流常胜河,常胜河部分河段紧临常胜村李湾组,该河段位于常胜村李湾组境内,2018年10月23日常胜村委会决定让施工方到常胜河常胜村李湾组河段紧靠一小桥上游河道取砂,用于该村文化广场建设和路面硬化;2018年10月26日施工方到该村李湾组常胜河段取砂。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下午共计取砂9车,约27立方,其中7车现堆在常胜村正在建设的文化广场,2车已用于常胜村中河湾组路面硬化。2018年10月26日下午李湾组部分村民认为建设文化广场是全村的事,取砂地在本村民组的河道内,是本组集体资产,要求常胜村委补偿该组2万元.目的没有达到后,该组村民非法将施工方的挖掘机和运砂车私自扣押,并将车胎放气。因此,盗采河砂不属实。矛盾出现后,2018年10月27日常胜村支部*到李湾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湾组村民和施工方发生口角,进而李湾组村民同施工方发生厮打,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村支书报警后,定远乡公安派出所出警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10月31日在派出所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施工方违规采砂手续不全,鉴于采砂量小,且为了修建公益事业文化广场,水利局提出批评,修复采砂地点河道,不予追究其它责任。

1、责令定远乡政府向李湾组村民做好调解和信访稳定工作,修复好常胜河采砂地点河道,封堵采砂道路,严禁私采盗挖河砂,要求公安派出所依法尽快对村民和施工方互相伤害案处理到位。目前,采砂河道已平复,采砂道路已封堵,违法采砂水利部门已经处理,村民相互伤害等已经定远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

2、鉴于定远乡常胜村委会违规让施工方采砂,2018年10月30日,定远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常胜村支部*诫勉谈话。

浉河区三五八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4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三五八厂院内近期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

经查,三五八小区即国营第三五八厂,由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华辰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华辰物业负责管理。该小区位于信阳市京深路255号,现有55栋家属楼1817户5000余人,是老旧小区。为优化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市国资委决定对该小区开展综合升级改造。改造施工范围为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院内主路加宽,支路改造,排水系统改造,沥青面层,道路照明系统等等,预计竣工时间为2019年1月4日,改造工程分两个标段,施工单位为信阳市豫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元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改造过程中需要运用机械施工,因建设单位赶工期、抢进度,夜晚施工至21:00,且施工范围在居民居住范围区内,因此晚间时段机械操作声音给周围居民带来影响。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湖东办事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施工单位晚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0:30分。目前,该工地已按要求整改。

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田庙砖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田庙砖厂,环保部门通知该厂28号检查,该厂临时洒扫,做表面功夫。

涉及区县及部门

固始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田庙砖厂,与第2批D20181024006号信访举报件重复,实为固始县三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年产6000万块高掺量煤矸石烧结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525584367518。环保、发改、国土手续齐全。2018年10月27日,接到县协调保障办的河南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件交办单后,环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时,该公司厂区主要生产道路、生产区域地面有部分积尘、树叶,未及时进行清扫和降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清扫和降尘。2018年10月28日,环保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厂区积尘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时生产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后外排,在线监测设施联网正常,并达标排放,工人正在对厂区主要生产道路、生产区域地面部分积尘、树叶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信访举报人反映的环保部门通知该厂28号检查的问题不属实。环保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10月份的日常场地清扫、洒水记录,记录显示该公司每天对脱硫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2次,场地清扫和洒水分上午、下午2次进行,信访举报人反映的该厂临时洒扫、做表面功夫的问题不属实。

环保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厂区扬尘管理制度,针对秋冬季天气加强日常对地面积尘、落叶的清扫、洒水。

商城县吴河乡万安村七凹村民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商城县吴河乡万安村七凹村民组,位于鲇鱼山保护区内刘全铎老板非法开采,挖土洗沙,破坏山林,污染水库。

涉及区县及部门

商城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认真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吴河乡万安村漆坳居民组。按照《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信阳市商城县2018年苏仙石等五个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立项的批复》的要求,该处为正在施工的全县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吴河乡万安村整修坑塘工程。按照施工要求,整修该处大塘,整修类型为清淤、衬砌;清淤量为8343立方米,衬砌169米;且该处大塘位于漆坳居民组内,原为该组当家塘,用于正常农业灌溉与防汛,未与鲇鱼山水库相连,距水库直线距离约1.5公里。吴河乡万安村整修坑塘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破坏周边林地,林业生态未受影响。信访中反映的刘传铎系万安村漆坳居民组本地人,其受施工方委托,协助对大塘进行整修。

商城县人民政府要求吴河乡政府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消除化解该乡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光山县北向店乡刘店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光山县北向店乡刘店村多家养殖场,因该村是贫困村,村内有10多家养鸡、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导致多位村民得癌症。

涉及区县及部门

光山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畜禽养殖场位于北向店乡刘店村,目前只有4家养殖场(分别为2家养猪场,2家养鸡场)正在从事养殖生产,均位于禁养区。无环评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现场勘查发现,这4家养殖场没有雨污分流设施和干湿分离设备,没有储粪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及污水直接外排,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处理结果:针对这4家养殖场存在的问题,由县畜牧局分别下达了《光山县畜牧局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如下:1.责令上述4家畜禽养殖场在关闭拆除之前,尽快对本养殖场及其附近的粪污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封死外排口,杜绝粪污外排,确保粪污污染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理。2、限2家养猪场在30日内,逐步淘汰处理猪只后,立即对2家养猪场予以拆除。3、鉴于2家蛋鸡养殖场目前正处在产蛋高峰期,为最大限度降低养鸡场的损失,限其60日内全部淘汰处理后,立即对2家养鸡场予以拆除。

问责情况:

罗山县彭新镇张堆村与铁铺乡交界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罗山县彭新镇张堆村与铁铺乡交界处,有人晚上盗采河砂并外运,老板胡某某。

举报人反映的“罗山县彭新镇张堆村与铁铺乡交界处,有人晚上盗采河砂并外运,老板胡某某”问题基本属实。经查:罗山县彭新镇张墩村位于彭新镇西南于铁铺镇交界处,胡某某是罗山县彭新镇张墩村贺湾组村民。竹竿河支流九龙河紧邻该村民组,经调查询问,胡某某于2018年10月27日在九龙河贺湾组河段采砂约35立方,有过路群众发现其盗采河砂之后,胡某某立即终止了盗采行为。

1、2018年10月29日通过调查后,罗山县水利局立即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以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胡某某对运砂道进行封堵,2018年10月30日,胡某某在彭新镇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采砂河道进行平复并将采砂道路进行了封堵。

2、鉴于胡某某违规采砂,彭新镇张堆村支两委没有尽到属地管理责任,2018年10月30日,彭新镇纪委对张堆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

浉河区董家河镇河口村王湾组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浉河区董家河镇河口村王湾组一养猪场,占地6亩,养殖废水外排,污染附近环境。

经查,信访所反映的养猪场属该村村民陈某某所有,该养猪场建于2007年,位于浉河区禁养区范围内,目前存栏14头,猪舍分东西两处,东侧面积1500平方米,现已经废弃,西侧面积400平方米,养猪场共占地面积约1900平方米(约2.8亩),举报人反映存在一养猪场问题属实,但占地6亩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在建设猪舍时建有干湿分离设施、粪污储存池、堆粪场等设施,我区在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任何养殖废水外排、污染附近环境现象,养殖废水外排污染附近环境问题不属实。

处理情况:根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浉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要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关停。现我区已责令相关部门务必在2018年11月7日前对该养猪场关停到位。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对干湿分离后的猪粪和污水储存池内的粪污迅速清运;二是对14头养殖生猪进行处理;三是对现有猪舍进行拆除。

问责情况:在此次问题中,董家河镇河口村未能贯彻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董家河镇纪委对河口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平桥区中山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中山铺大柏树五岳检车站旁边一建筑工地搅拌机施工时扬尘污染。

涉及区县及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调查核实情况

对照《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交办单》要求,10月30日,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环境攻坚办有关同志进行了现场督办。经过现场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工地为平桥区中山铺河中游11标段施工场地,是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之一。为该工程提供砂浆的搅拌设备(即群众反映的搅拌机扬尘污染源)位于施工现场北300米处(宁西铁路桥下北侧)一处闲置空地。因预拌搅拌站供应的砂浆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方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赶工期,安装了该砂浆搅拌机,用于临时搅拌、解决供料不足问题。9月下旬,监理单位河南华泽监理公司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停止使用、拆除搅拌机,施工方一直未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责令施工方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工程项目部立即进行整改:1、已于10月30日下午14:00,拆除了该搅拌机和全部物料,运出了场地,并进行场地平整,对现场裸土进行了覆盖,恢复了原貌。2、施工方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建设施工规范,所有砂浆、物料从约定的搅拌站制作、运输,不得擅自制作砂浆。3、市城管局(市水体办)将定期开展督查,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施工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不再产生新的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该施工项目作为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方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应严格遵照建设施工要求,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将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但是,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了扬尘污染,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同时,监理方河南华泽监理公司虽然下达了《监理通知单》和《工作联系单》,但没有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鉴此,市城管局决定对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河南华泽监理公司对该项目监理员进行处分、调离岗位,重新更换项目监理员。

息县城关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息县城关生活污水都排入护城河内,县里治理两年也未见成效,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涉及区县及部门

息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2008年,县政府自筹资金对东侧护城河进行了部分整修,目前水质相对较好,不存在气味刺鼻现象。未整修河段存在水体发臭现象。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护城河污染问题,于2018年2月成立了谯楼街道办事处区域水体治理工作指挥部,3月份组织编制了息县护城河水系治理方案,积极推进护城河水体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护城河水体治理的前期宣传动员、河道漂浮物、垃圾的清理、搭建围栏一千余米、河道治理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确权和面积丈量工作,城河内污水已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引入污水处理厂。我县正在争取将护城河水体治理工作纳入2019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项目已申报至省住建厅。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护城河区域清洁保洁制度,保护已清理河道的环境,确保河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持续跟进2019年棚户区项目申报进度,待项目审批结束后便对护城河区域全面实施改造提升工作。

淮滨县桂花办事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淮滨县桂花办事处新村社区旁正在烧秸秆。

涉及区县及部门

淮滨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正在烧秸秆的该燃烧点位于新村社区村部北侧,该处为原城关镇桂花村居民坟墓集中安葬点,面积近百亩连片成公共坟地。现场核实燃烧的不是秸秆,系一户群众在该处上坟燃烧火纸时不慎引燃周围杂草、落叶。

截止2018年10月30日,该燃烧点已扑灭,桂花街道办事处已对燃烧点周围采取洒水、清除的方式防止二次引燃,同时对新村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并全部清理枯草、落叶。给予负责该区域秸秆禁烧网格员臧义啟、包组责任人臧义书扣发半年工资处罚,给予新村社区支部*通报批评处分。

平桥区五里店凤台村钱家湾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五里店凤台村钱家湾组一养猪场,猪粪、尿直排,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该养殖场位于五里店办事处凤台居委会钱家湾组,在禁养区内,生猪养殖40头,气味难闻,建设的三级化粪池正在使用,不存在猪粪、便液直排农田现象。志远养殖场在2017年12月份,按照禁养区划定标准已取缔到位,因年初雪灾负责人在外地的场棚压塌,在2018年3月迁回后开始复养。

2018年10月29日五里店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养殖场下达关停通知,责令其在2日内将存栏处理完毕。2018年10月31日,经办事处人员现场督促,现该养殖场已关停到位。

罗山县竹竿镇河口村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5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罗山县竹竿镇河口村夜间有人盗采河沙。

举报入反映“竹竿镇河口村夜间有人盗采河沙”的问题不属实。经查,2018年5月27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知》,罗山县及时关停了所有砂场并按省市统一要求,对河岸和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现场检查发现,目前竹竿河河口村河段沿岸未发现盗采船只和车辆,无河砂盗采痕迹,走访当地群众和村干部,均反映也没有发现夜间盗采河砂行为。

一是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大巡河频次,日常巡河由每周一次增加为每周两次,重点开展夜间巡河,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二是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进一步强化河砂监管,持续保持河道采砂管控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河砂滥采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大禁止采砂宣传工作,已于10月30日在竹竿河河口村河段增设河砂禁采公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河砂禁采工作取得实效。

南湾湖风景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806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湾湖风景区鸟岛对面一小岛金钩渡口,现经营农家饭,经营、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南湾水库,污染严重。

经查,金钩渡口农家乐,位于浉河区浉河港镇易庙村,农家乐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在今年全市开展的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因该农家乐位于南湾湖兴修水位线300米以内,浉河区食药监局已于2018年5月30日予以关停处理,相关整改通知书和谈话笔录等已由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确认。近期,因今年浉河港镇易庙村正在修建村组道路,该农家乐临时为施工人员提供了就餐服务。经现场调查,该农家乐生活污水是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并没有直排南湾湖水库。信访人举报的生活废水直排入南湾湖水库,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

2018年10月31日,浉河区食药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开展联合行动,对该农家乐进行了拆除,目前该农家乐已关停。

息县包信镇粮管所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20181028002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息县包信镇粮管所内一旱厕常年无人清理,周边垃圾遍地,粪污横流,恶臭扑鼻,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经调查,该旱厕位于包信镇粮管所院内,属于公共厕所,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厕内粪便有淤积现象,公厕旁边有一垃圾堆,主要是生活垃圾,为院内居民所倒,气味难闻。

镇粮管所于10月29日组织人员对公厕内粪便进行清运,对公厕进行打扫、冲洗,截止目前,粪便已清运完毕,公厕已进行了冲洗。2018年10月29日,镇粮管所安排人员对公厕旁边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截止目前,所有生活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公厕附近无明显难闻气味,包信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信阳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6-6365598,邮政信箱:信阳市第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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