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公安局凤镇派出所依法对故意隐瞒途径湖北实情的胡某开具训诫书,进一步促进该所防疫情工作扎实开展。
2020年2月7日,凤镇派出所得到消息:凤凰镇凤镇街社区居民胡某,系途径湖北返乡人员,社区干部前往家中核查,胡某故意隐瞒事实,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最终胡某承认其于2020年1月17日驾车经镇安、山阳,湖北郧西、泗峡口返乡的事实。
当日,凤镇派出所联合政府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经过核实,胡某虽已过隔离期,确认未被感染,但胡某不主动向所在社区说明情况。为了教育本人,凤镇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胡某下达训诫书。同时,民警告知胡某,居家不要外出,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汇报。
柞水县公安局凤镇派出所 李群
编辑:陕西法制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