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和三级响应区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0-28 20:02:35

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和三级响应区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1)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本市今后将按规定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一般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成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据了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等城市安全运行的相关通告和提示类信息。

市预警发布中心设在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由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共同管理。本市将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各预警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定期梳理本行业预警信息发布内容,报市应急局备案后统一纳入市预警发布中心发布清单。预警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态势,按照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制作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类型、预警等级、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等。

未按照规定审批的预警信息,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需要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规定审批后,由预警管理部门和单位通过市预警发布中心部署的发布终端或通过实现数据互通的系统平台向市预警发布中心推送。市预警发布中心应当及时接收,对预警内容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无误的预警信息,通过预警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社交媒体、短视频等应用程序和高架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预警信息发布的畅通和广覆盖。

相关区、部门、单位收到预警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将预警响应相关情况数据反馈至市预警发布中心。各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和公告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和有关建议、提示传达到辖区内的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和通信盲区等特殊场所。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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