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必须申请吗,可以不申请个税年度汇算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03 11:41:01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间是3月1日至6月30日。今天起,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开始办理。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这些项目可以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已延至2027年底。纳税人在办理个税汇算时,年终奖需要在单独计税或者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做出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影响纳税金额。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分别计算,选择更划算的计税方式。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负责接收本市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邮寄收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8号,邮政编码:102500,*010-8034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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