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建议,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11-02 06:29:03

(两会速递)全国人大代表谈跨境电商成长烦恼 建议完善新业态税收政策

中新网宁波3月3日电(林波)“在前期调研中,根据外贸出口企业反映,我们发现提到较多的是税收监管方面的问题。”2022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协主席徐宇宁表示,跨境电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成长烦恼”,“建议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新业态税收政策,助推外贸更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跨境电商,提出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

近年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分五批次设立了105个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开展了“1210”(网购保税进口)“9610”(直购进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模式创新,有力推动了跨境电商发展。

以浙江宁波为例,2016年1月被中国国务院授予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跨境进口业务量多年来一直蝉联中国第一。“十三五”期间该市累计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4769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54.5%,占该市外贸的比重由2006年的4.3%提升到2021年的15%,跨境电商类企业超过1.6万家。

“这次全国两会,我带来的就是关于跨境电商方面的建议。”徐宇宁表示,之所以提这方面的建议,也正是因为看到了宁波跨境电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出口退税、“无票免征”等一些问题,阻碍了其本身的发展,也影响了当地外贸更高质量的发展。

以出口退税为例,当前,跨境电商9810模式下货物出口到底是至海外仓时退税还是实现交易后再退税,时间节点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基层税务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尺度不一,不少企业因此无法享受及时退税政策。

尽管宁波等地已经开展了9810模式退税创新工作,但仍需要企业按照一般贸易0110模式(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出口至境外企业,拿到票据之后到税务窗口人工操作退税,流程繁琐。

对于这些“成长烦恼”,徐宇宁建议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新业态税收政策,“具体来讲,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尽快出台跨境电商新业态相应的退税政策,比如明确9810模式业务退税政策流程和操作指引,推动跨境电商合规化、数据显性化,以打消合规出口企业顾虑,提高企业采用9810模式业务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徐宇宁建议还可以扩大现有政策适用范围,按照财税〔2018〕103号文件和税务总局〔2019〕36号公告中提到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信息、结合电商企业自主申报的零售订单信息,将9810模式下符合零售条件的通过海外仓销售给境外消费者的业务纳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上述两个文件政策范围,享受“无票免征”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政策支持。(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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