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热期即将来临,对于常年出差在外的李女士来说,即使家中停暖,她仍需缴纳一笔名为“报停费”的费用。但今年,李女士可以省下这笔费用了。日前,根据承德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取消暂停供热费的通知》(承价字【2016】71号),今冬供热期起将取消居民暂停供热收费。对于已经办理2016年度暂停供热的居民用户,热力集团公司将在收费系统中对已收取的暂停供热费结转为用户今后拟供热年度的取暖费,或直接办理现金退费。
暂停供热费也叫“报停费”,是指居民在供热期内因故停暖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今年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管〔2016〕132号) 要求,我市取消了这一收费项目。
根据市物价局《通知》要求,已经办理2016年度暂停供热的居民用户,从即日起由房屋产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和交费票据原件及原签订的《暂停供热协议》,到热力集团原业务办理网点办理退费结转手续。并与热力集团公司重新签订新版《暂停供热协议》。如选择不退费,热力集团公司将在收费系统中对已收取的暂停供热费结转为用户今后拟供热年度的取暖费。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热线电话966866进行咨询。(记者贾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