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收入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放“其他应收款”;垫付款项放“其他应收款”;就连老板从公司借走的钱也放“其他应收款”……
长期挂账一时爽,风险踩雷两行泪!
传说“其他应收款”是“万能良药”,真是这样吗?
一、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分保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反映了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真是万能良药吗?
“其他应收款”,还真不是一个什么都能装的筐,近期有家企业就因为利用“其他应收款”而被证监会无情KO了。
“长期挂帐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
案例: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机关对K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税收检查,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7454.2万多元,加收滞纳金1762.7万多元的处理决定。
三、“其他应收款”的雷区不要踩!
企业要规范财务制度,“其他应收款”主要有哪些雷区呢?
1、虚列费用: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2、隐藏收入:和其他企业的往来款链接纽带
3、*套现:以*借款的名义,长期挂其他应收款
4、其他问题:实务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