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只有聊天记录算不算证据,欠款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依据吗

首页 > 实用技巧 > 作者:YD1662023-04-27 14:12:46

【网络聊天记录在借贷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 网络聊天记录要使其成为有效的证据需要怎么做? ———点击 icon网页链接 即可咨询法律问题 第一、必须具有真实性 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 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1.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 2.是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 3.是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 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第三、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借款支付凭证。在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并有借款支付凭证佐证的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佐证证据对借款的事实予以佐证,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辅助证据,与借条或借款协议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证据链条。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并没有给出借人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协议,而是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款,出借人给借款人支付借款后,难以收回,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载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讨借款事宜的网络聊天记录就成为了关键证据,但是仅凭网络聊天记录就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因此,如果只是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网络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 ↓↓↓点击下方蓝色链接 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icon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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