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歌流行的时代,走在全国任何一个大街小巷上,都能听见翟惠民伤感的歌声,曾深深感动过亿万听众,这对于任何一个歌手都是巨大的成功,但是翟惠民却没有成功的喜悦,因为这个成功的光环是属于出版商的,是属于迟志强的,而不属于他!
由于策划人过于注重名人效应,在音乐封面标注演唱者是迟志强,所以歌迷也就错误的以为演唱者就是他,随着翟惠民原唱《悔恨的泪》专辑出版之后,由于利益的驱动,大批的跟风、抄袭、盗版制作层出不穷,翟惠民成为那个年代音像市场第一个冤案的受害者!
翟惠民才是正儿八经的原唱者!
翟惠民录制了《悔恨的泪》这一专辑中的所有歌曲,而属于迟志强的,只有专辑里的一段对白。
请注意小字现在已正式特意标明原唱翟惠民!
翟惠民语录:我一开始并不认识迟志强,我到北京录音的时候他已经录完朗诵走了,我的长影音像公司的朋友们都跟我说迟志强是个好人,遇上那件事情太冤了,所以我从一开始就对迟志强抱有同情和好感的,我唱的专辑以迟志强的名义发行,虽然使我的心里很不平衡,但我好像也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因为那时我还不是很明白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
大哥,喝瓶可乐清醒清醒!
翟惠民语录续:此后我一直过得很平静,不变的仍然是对唱歌的热爱,我组织过摇滚乐队,担任主唱和鼓手,至于唱囚歌的事情已经是历史了,但是《鲁豫有约》节目关于迟志强的那一期播出后,触动了我不愿意想的那件事,我曾经给某报社打过电话,声明我才是《铁窗泪》等囚歌的原唱者,但是我人微言轻,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当回事。尽管我想告诉别人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估计听我说话的人肯定以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是想出名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