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汽车类投诉是免不了的重灾区。从汽车质量到配件、服务等均成为投诉要点,2021年,福特变速箱生锈问题、英菲尼迪旗下车型因变速箱故障/高速失去动力用保密协议躲避媒体遭央视点名。
不过,南都记者注意到,现阶段汽车消费中,除了质量问题,还有部分消费者掉进了如融资租赁的汽车金融陷阱里。
汽车融资租赁也可以称之为“以租代购”,是一种新型的大额分期购车方式。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不同的是,该模式是把汽车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消费者以长期租赁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之后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该车辆。
315前夕,南都记者接到多个弹个车用户投诉,称存在“虚假宣传、强收车辆”等情况,南都记者所在的维权群,用户不满集中在一成首付结果却变为先租一年。值得一提的是,多位用户称,弹个车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车拖走。
浙江省消保委曾对弹个车进行过约谈,并要求其整改,目前APP和官网均标明“先租一年”。
买车变租车
“2017年6月,无意在网上看到广告,只要一成首付,点开后是弹个车的网上旗舰店,于是在该旗舰店下单了一辆指导价为23.58万的吉普自由光”,东莞的杨先生告诉南都记者,支付了首付款23500,还有几千元服务费后成功下单。
但他在下单之前,并未见到任何合同,订单页面也没说是先租一年,各类费用以“先用、首付、月供”为名目,付款后才出现购车协议。“在等待期看了下协议,发现第一年是租车,月租金为3698元,但没办法,付款就已经生效了,不然我还得赔违约金,线下提车时也只花了半小时,就收了个验证码,做了个人脸识别”。如今,南都记者在弹个车页面看到所用措辞已变为首付租金、首付月租。针对此变化,弹个车之前回应道:“正常更新、用词专业化调整。”
据了解,第一年租赁期满后,在第二年过户后,杨先生选择了三年分期,月租提升至6700.58元,签订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车辆抵押合同》、《网商银行贷款合同》,抵押权人和出租人都是大搜车融资租赁公司,“但这些合同我在维权之前都没见过,维权后,才去找弹个车要合同”。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安邦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这种嵌套的合同在融资租赁里很常见。抵押合同是为了保障融资租赁公司避免“车财两失”的情况,比如消费者在租赁期将车子转卖或者设立其他担保物权等。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相当于用租赁的方式给消费者进行了“贷款”,实质上做了相当于银行的事,进行抵押贷款,只是通过这两个合同将该法律漏洞补起来了,目前监管机构没有对这种方式进行处罚。随着日后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趋严,这种情况或将违规。
另外,在车价方面,与传统的银行贷款价格相比,融资租赁的同款车型车价更高,业内人士称,一般银行分期贷款利率约5%-7%,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率在10%-18%,租期越长,则费率越高。弹个车用户的贷款方网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曾向《北京青年报》表示:“贷款利率在8%-18%区间。”
在杨先生的分期方案里,每一期应付6700.58元,共计36期,本息金额为241220元,总利息为47920元,平均年化利率约8%。加上第一年的首付和月租以及服务费后,一款指导价为23.58万的吉普车最终的价格近31万元。
二次审核遇阻
很多消费者表示,当初买车看中的是“0-1成首付”的优惠条件。但是,从目前的维权情况来看,低门槛让后期的审核成谜。
据了解,弹个车下单操作流程简单,消费只需通过支付宝进行信用审核,前后时长不超过5分钟。相比银行贷款,弹个车的审核流程,看似要“高效、容易”得多。
“第二年才是考验”,肖先生表示,2018年买车时也不知道还需要二次审核,“约20万的大众途观车,第一年履行完租约后,第二年就说无法办理分期,只能退车,买断或者续租,进退两难下,就选择了续租,此时所有权仍在大搜车公司。”
南都记者咨询销售后得知,根据购置方案,消费者租车一年后,第二次审核通过才有资格使用36期分期购买的方式。若审核不通过,用户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清尾款、续租或退车,退车需要的话前面已付租金不退,且还要支付违约金,一次性付清尾款也要支付大概剩余本金约5%左右的违约金,但比利息低。
2020年1月肖先生逾期了一个月,期间有与客服沟通,不过,肖先生称,在未与其沟通的情况下,平台方委托第三方偷偷拖走了车,并要求缴纳保证金和月租共计14000元,此时尾款还剩8万多元。
肖先生与弹个车协商是否减免一些费用全款买断,但遭到拒绝。几天后,车辆被平台拍卖处理,并要求肖先生支付3万多元的违约金。“我在杭州已经呆了2个多星期了,平台称可以退15000元,但我没答应,早上还在谈,下午就收到了法院短信,我被起诉了”,肖先生无奈说道。
上述杨先生也遇到类似情况,车辆过户后,杨先生继续缴纳了7个月租金,发现车辆出现问题,“烧机油,无故熄火”,且后面待还金额远超车的残值,并停止付款。“当时待还金额超过14万,但车在二手市场因为烧机油问题6万都没人要,说是召回车”。逾期一个月后,有两个人准备偷偷开走车但被杨先生发现,于是选择报警,由于车辆已过户至个人名下,警方让杨先生将车开回去。
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9月,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有限公司确实召回了一批2.4L自由光、指南者,杨先生的车型也在列。
杨先生曾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弹个车回复称“该客户购买为新车,其反馈的车辆质量问题实际为厂家召回,该情况可以前往4S店正常进行质保处理,已与客户沟通多次,但客户要求我司减免10万尾款,无法达成一致”,此后弹个车因杨先生拖欠租金将其告上法庭。
刘安邦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一方面,车辆所有权如果在融资租赁公司处,则公司有权拖车,另一方面,召回车不是换新车,只是修理或者更新系统,该车辆2017年出售,2018年9月宣布召回,消费者应前往4S店维修,如果出现维修时间长,可与融资租赁平台协商减免租金,但具体还得看合同约束。
监管的防火墙正在建立
有专家指出,汽车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门槛,可以使暂时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客户,转换成为真实的消费者。这对于中国汽车市场复苏和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来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但同时,消费者对全新的商业模式和产品往往比较陌生,很难像专业人士一般理解得那么透彻。因此如果有商家故意误导消费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牟利,再加上行业监管尚不健全,就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南都记者翻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涉及汽车融资租赁的近160多份文书后,发现消费者诉讼的核心点高度集中,均围绕着“买车变租车”、电子协议或征信记录等被修改、过户困难、收车、担保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等展开。
查阅这些案例后,南都记者注意到,签署正规融资租赁合同的消费者关于请求法院判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欺诈的诉求,均未获得支持;此外,对于汽车融资租赁平台状告部分消费者逾期支付租金的案例,法院也判处消费者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租金及利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汽车融资租赁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
他认为,由于消费者与企业的信息天然不对称,必须加强行业规范,避免有些别有用心的企业误导、欺诈消费者。“比方说,究竟是买还是租,每个月利息怎么算、每一笔服务费是多少,都要在签合同前明明白白地说清楚。”
不过监管正在加强。
去年8月25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下发文件,引导该市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该红头文件提出了12条业务规范要求,其中包括“不得在公司宣传及合同签署过程中使用‘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描述”,以及“在合同签署前或签署时应向承租人充分提示风险以保障其知情权”“确保承租人知悉并明确同意融资租赁合同中各项费用”等。
3月9日,广东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车抵贷”“汽车信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同时,不得为客户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广东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明确不允许以车辆售后回租方式变相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省份。
出品:南都商业数据新闻部
采写:南都记者 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