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车辆在主城区
快速内环高架、隧道禁止通行
车辆可从地面辅道通行
在原来过江通道基础上
增加可以通行的过江通道
长江大桥(非外地牌照),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
特别提醒
南京长江大桥禁止外地牌照车辆通行。非本市籍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禁止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
所有皮卡车都可以“畅行”吗?
此次发布的通告是针对
行驶证的车辆类别名称为
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
其他类型的不适用
“皮卡”解读
车辆参数
“皮卡车”参数要求: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参数的车辆才能注册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即使有一项不满足,就算外观看着像皮卡,也只能注册登记为
轻型栏板货车,而此类车型不在本次“解禁”范围内。
所以,家里有“皮卡”的小伙伴
赶紧把行驶证拿出来看看
车型是不是“轻型多用途货车”
以免闯入禁区被交警处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行驶证写的“轻型栏板货车”
目前,南京注册登记的轻型多用途货车约有2700余辆,但在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2020年3月1日,国内的车辆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整,满足上述标准的皮卡在行驶证上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而在3月1日前登记的都为轻型栏板货车。因此,这类车主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类型档案更正。
车辆类型档案更正
流程
1、办理地点:车管所本部(玄武大道)车管所板桥分部(凤集大道)。
2、办理对象:轻型栏板货车,车辆参数符合(GA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要求。也就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厢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3、办理流程:原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符合GA802规范的)的车主应将车辆开至车管所进行现场查验机动车,并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带好身份证,单位车辆带好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单位车辆还需带好盖好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至上述地点办理。经过车辆查验,确认符合轻型多用途货车标准的,将换发行驶证并对机动车证书重新签注。
除此之外
还有一些小tips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