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网传一张由珠海市商务局传给澳门海关的函件称,自5月1日起不再对珠澳口岸通关场所实施限次通行措施。珠海市商务局向记者确认该函件属实,但相关事项还在协商中,以之后公告为准。
2023年1月30日,珠海发布《关于珠澳口岸通关场所继续实施限次通行措施的通告》,因拱北口岸旧联检楼封闭施工,根据《广东省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有关精神,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现就珠澳口岸通关场所继续实施限次通行措施通告如下: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从2023年2月1日零时至2023年4月30日24时。
【采写】南方 记者 张紫微
【作者】 张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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