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4日讯(记者 虢灿)想左转却不小心开进了直行车道,索性在直行车道左转,这种情况你将会被抓拍。今天上午,长沙交警公布了今年4月长沙电子警察抓拍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情况,全市共计抓拍13886起,其中新开铺路与木莲路交叉路口、远大路与长星路交叉路口、玉兰路与麓天路交叉路口位居抓拍数前三。民警提醒,进入路口前,“天上地下”都观察下,万一走错请将“将错就错”,按照导向前行,在下个路口调整。
一个月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1.3万起
民警介绍,根据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部分驾驶人因为图一时方便、节省时间等原因,选择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每一个交通标识、标线的设立,都是交警部门根据路口的交通状况结合交通流量大数据分析得来的,如果不遵守这些交通标志、标线,很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今年4月,长沙电子警察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13886起,其中违法多发前五的路口为新开铺路与木莲路交叉路口、远大路与长星路交叉路口、玉兰路与麓天路交叉路口、城南路与曙光路交叉路口、茶子山路与观沙路交叉路口。
常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分为几种情况:满屏灯(或直行灯)红灯,左转信号灯绿灯时,从直行车道左转;满屏灯(或直行灯)红灯,从直行车道右转;满屏灯(或直行灯)和左转信号灯同时绿灯,从直行车道左转或从左转车道直行;满屏灯绿灯或直行灯和右转信号灯同时绿灯,从直行车道右转或从右转车道直行。
直行灯和左转灯同时绿,也得按导向车道走
民警提醒,驾驶员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需提前观察空中的车道指示标志和地面的导向车道标线,“天上地下”都看看,按所需行进方向选择导向车道;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能够减少交通事故,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驾驶车辆进入导向车道后,如果发现选择车道错误或临时改变行驶路径,请“将错就错”,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行驶,通过路口后再调整行驶线路。不要强行变更车道或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民警特别提醒,不少驾驶员认为,当满屏灯(或直行灯)和左转弯灯同时绿灯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对交通影响不大,电子警察也不会抓拍,为了一时方便就选择排队更短的车道行驶,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这样很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不按导向车行驶将面临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