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验证备案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备案申请提交后,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机动车或单位名下非营运小车;
(2)同一用户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含3辆)非本人机动车;
(3)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4)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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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 周平虎
编 辑 | 黄海宁 潘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