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习期记满12分,实习期后再处理就不用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80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该条规定是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与处理违法的时间无关。所以,不管是实习期内、实习期后处理,都要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来源:浙车e族
问:实习期记满12分,实习期后再处理就不用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80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该条规定是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与处理违法的时间无关。所以,不管是实习期内、实习期后处理,都要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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