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大力推行EPC管理模式,但就目前项目的执行情况来看,EPC模式并不成熟,按照时间推算,这两年应该是EPC项目结算的高峰期,有专家预测这两年EPC项目结算诉讼的数量可能会增加。下面引用一段一个做过EPC项目一线管理人员的总结,他的经验总结值得我们深度思考。
作为一个做过一线项目管理和设计管理的工程人,可以用两个字概括EPC模式:想法很好,落地很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设计单位牵头的总承包工程,业主基本会用概算上限来控制工程造价,据我所知,普通的公共建筑目前过程或结算中能够调整概算的少之又少,这也造成了总包单位的履约底线问题:想不亏本就不能超概算。
2.实际履约时,真正的设计人员并不会因为工程承包模式的改变而承担更多的义务或是责任,通俗一点说,哪怕是设计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也很少有设计人员真正驻场解决问题的,那么实际上还是靠施工单位来履约,这也导致了EPC模式并没有起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作用和初心。
3.由于目前整体行业的特点,往往留给设计方的出图时间少得可怜,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施工图只给你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往往还要包括修改过审,有的甚至一两个月要求设计单位完成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整个流程,设计为了赶时间,图纸质量往往不高,更别提设计阶段的图纸成本控制了。举个栗子:一个亿的项目,甲方让你半个月拿一套图纸出来,同时还要符合业主的各项要求和指标还有规范,你可能加加班拿出来,这时甲方告诉你控制造价不能超过一个亿,设计出图后一计算,1.1个亿了。你觉得设计师会怎么办,会回头修改图纸么?图纸的部分变动会带来一大堆新的问题出现,修改图纸需要大量的时间,还需要新的审核、核对过程,哪里有这么多时间来让你改图。
4.现场施工时,难免会有设计变更、业主的图纸变化、图纸洽商等等,那么按照以前的模式业主是与设计公司单独签合同的,只要业主同意,业主、监理、施工、设计几方认可签字盖章,到时计算出工程量计入结算就完事了。那么现在这种模式,业主会说这个是你当初设计没考虑到,或者直接告诉你工程总承包的成本你们自己考虑,那么这个增加的成本责任谁来担责?谁出钱?设计公司不会出钱,因为一个项目的设计费也就几百万;施工单位也不会出钱,因为施工方的成本也是死的;让业主出?业主怎么和他的上一级领导交代这种过程的变更?
上面说到的种种问题,只是EPC项目履约过程中的九牛一毛,施工总承包模式用了这么多年大家都有成熟的运转模式,突然换了模式,在我看来,业主的责任小了,权利没变,设计的责任和权利都没变,总包单位或者说施工方的责任变大,也更被动。责任变大体现在工作范围和内容变多,成本上升,履约难度也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