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人选择理智对待、积极负责,有的人却无视法律的威严,选择逃之夭夭。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防城港市发生一起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人刮蹭,肇事者驾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2月28日12时03分,停放在防城区教育路路边的桂PY***8号小轿车被不明车辆碰撞,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视频侦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杨某。
找到杨某后,杨某表示:事故发生后自己没有选择报警处理,而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径直离开了现场。
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情况:
此次事故中,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依法对杨某“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事故发生后应选择报警处理,并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内容来源:防城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