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重庆交通执法部门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货车限行限量标准有了新变化。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于4月1日起严格执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中关于货运车辆重量装载规范要求,并对超限超载的驾驶人及车属单位实行“一超四罚”。
变化最大的主要涉及三轴货车及四轴货车,三轴货车由原来执行的限载27000KG下降至25000KG,四轴货车由原来执行的限载36000KG下降至31000KG。
对于超过上述限载标准的货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高速公路执法部门除了依法处罚之外,还会将违法信息抄告给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