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出晚归
晚上回家后发现没车位了
无奈把车停在路边
又担心交警来贴条
好消息来了
今晚21时起
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允许机动车夜间临时停放公安交管部门还“不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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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赣州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20条支路上
竖起“21时—7时”或“22时—7时”的牌子
提示居民晚9点到第二天早7点或晚10点到第二天早7点
可以将车顺向停在路边,交警不会贴罚单
我们来看正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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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允许机动车夜间临时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允许夜间临时停车。现就相关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实施路段及准许停放时间
二、具体要求
(一)上述路段仅限小型汽车在允许停放的时间和区域内,沿道路顺向单排停放,禁止占用或阻挡小区、单位出入口、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停放(信号灯路口50米内禁止停放)。
(二)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停放机动车,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上述路段违反本通告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 2019年4月10日 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9日
特别要说明的是
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夜间马路停车场”,并不是鼓励“马路违停”,也并非是“法外开恩”,而是为了更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更好实现交通执法的初衷。城市管理者与市民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释放了管理善意,传递了执法温度,是针对难题的一次有益的社会治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