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和行程规定,限行时间只有当天可以走吗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05-13 18:17:46

宜兴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

限行区域的通告

7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

(二)20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符合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除外)。

上述车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学府东路(不含)、太湖大道、东氿大道、宜浦路、范蠡大道(不含)、站前大道(范蠡大道口—陶都路口)(不含)、站前大道(陶都路口—104国道路口)、104国道(不含)、342省道(不含)、阳泉路(不含)、氿西路、巷头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7时至21时

四、违反上述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28日

特此通告。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附件:宜兴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

限行时间和行程规定,限行时间只有当天可以走吗(1)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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