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瞬间出现大写的“懵”,检察,检查,傻傻分不清楚!
接下来有请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的张洪雨同鞋带你了解什么是检察。
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司法机关,承担着重要的监督检察职能,大家对它并不陌生。人民检察院最初的名称为人民检察署,于1949年正式成立,后于1954年更名为人民检察院。无论是“人民检察署”还是“人民检察院”都保留了“检察”二字,那么“检察”的真正涵义是什么呢?可能许多人都说不清楚。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咬文嚼字”,一探“检察”的究竟。何为“检”?
据许慎《说文解字》载:“ 检,书署也。从木,佥声。”意思是说,检是指书的题签,字形采用“木”作边旁,“佥”作声旁。造字本义为标明简册内容以便查索的题签木片,其功能类似于今天书本的目录。随着时间的推移,“检”字的涵义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本义发展为“检索”、“核对”之义。
《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中写到:“然(武)疾朋党,问文吏必于儒者,问儒者必于文吏,以相参检也。”此句讲的是何武憎恶结党营私,考察文职官吏一定向学者了解情况,考察学者一定向文职官吏了解情况,从而相互参考检验。“以相参检”中的“检”就是“检验”、“核对”的意思。
此外在《通志·魏·高恭传》中有言:“御史检事,移付司直”,意思是说御史(古代的监察机关官员)将所要纠劾的事项与典章律令相对照查验,如果发现有违制的情况,就依照典章律令的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检事”指御史的监督检察工作,这与今天人民检察院经常用的“检察”意思极为接近。
何为“察”?
“察,覆也,从宀,祭。臣鉉等曰:‘祭祀必天質明’明,察也”。《说文解字》这样记载。意思是说,察,屋檐向下覆盖,字形采用“宀”作边旁,“祭”作声旁。臣鉉等一些人说,祭祀的时候一定要审视神迹。可见,“察”字的本义指审视、细究祭祀时显示的神迹。
随着社会的发展,“察”字的本义逐渐消失。“审视”、“观测”之义被人们广泛使用,并流传至今。比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意思是说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也要根据实情去处理。(《左传 • 庄公十年》)、“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史记 • 魏公子列传》),悄悄观察审视公子的脸色,公子的脸色稍微好转。这些大家熟悉的名句中的“察”都是“审视”、“观测”的意思。
“检察”二字连用有何意?
“检察”二字连用在古代有“监察、监督是否执行命令”的意思。如《后汉书》中载:“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里魁、什、伍都是汉代的官名,汉代为了和谐邻里关系,设立里长与邻长,里魁就是里长,什和伍都是邻长,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此句讲的是里长掌管一里百户,什掌管十户人家,伍掌管五户人家,来相互监察,百姓有好事坏事都要告诉监管的官员。这里的“以相检察”就是相互监督,执行命令的意思。
检察官的称呼从何而来?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古代有相对完善的监督监察系统,如御史检察系统,谏官言谏系统,但都没有使用“检察”一词作为监察机构的名称,从事监察机构的人员也不称为检察官。直到1906年(光绪32年)“拟改总司直为总检察厅;将司直为检察官。”检察、检察官这一称法才正式进入监督系统。
为什么会在光绪年间才改名称呢?原因是清廷的军机处、法务处、大理院合议认为中国的官制名称都是承袭中国旧制,太过古老,为了学习西方,于是“参以中国之旧制,亦既斟酌中外得所折衷”,结合中国的传统,外国官名的优略,中外折中,将中国的检察机构正式更名。从此检察、检察官一直沿用至今。
怎么样?
跟随小编这一番咬文嚼字有没有涨姿势呢?
检察院的正确写法是“检察”而非“检查”,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 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等。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反复审视,明察秋毫,维护着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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