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FFIC SAFETY
交通安全小课堂
交管业务你问我答
为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近期
小编在后台收到了
很多网友的留言
对一些交管业务上的
知识存在疑惑
下面,以“问答”的方式
小编带你来普法
帮助你更清晰了解最新的
相关交管业务知识政策
问:实习期满后处理实习期内产生的违法,记分算在哪个周期?
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违法行为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不管是在实习期内处理还是实习期满后处理,违法记分都应认定在实习期内,驾驶证记分达到满分的,将依法注销实习驾驶证或者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