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2:【开始审验测试】
若右上方弹出打开摄像头提醒,请点击“允许”。等待左上角摄像头打开后,点击【开始学习】进入步骤3,同时系统开始计时,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审验测试】
阅读试题内容,选择试题答案选项后,系统显示正确答案以及本题结束,等待3s后,点击【下一题】进入下一题,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4:【结束审验测试】
测试过程结束时点击【结束审验测试】,系统停止计时并告知测试结果。测试完成学时不满45分钟可以测试新的试题。
三. 注意事项
(1)推荐使用IE9 、谷歌、火狐浏览器进行网络学习。
(2)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3)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视频课件、文档课件、审验测试。学习过程中必须打开摄像头,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 有异常情形的系统记录嫌疑。审验网络教育每天不少于1小时,连续3天内累计学满3小时。系统将累积您当天的学习时间,若您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您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您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学习时间作废。
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完成学习后即可办理审验业务申请。
(4)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尤其注意在室内或者夜晚学习时,确保左上角显示头像清晰可辨,防止逆光或光线不足导致头像模糊,影响系统精准判断。请保持您的摄像头始终为打开状态,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若有其他软件占用摄像头,请关闭。
(5)完成审验教育后,若在审验业务申请时未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请及时到业务窗口办理审验业务。若已选择,系统将自动为您办理审验业务申请,请您在网办进度中关注受理进度,受理结果将以短信告知。
(6)学习过程中,存在替学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取消您教育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存在瞌睡、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离开等不认真学习情形的,学习记录将审核不通过,学习时间作废。
(7)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且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