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转弯未观察
5月21日15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雍溪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调查,李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沿铜龙路行驶至雍溪镇花卉基地三岔路口时,未观察路况,便直接左转弯驶入路口,与对向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彭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三人受伤,两车受损。
经交巡警认定:李某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的处罚。
02 疲劳驾驶
5月21日4时45分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龙水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调查,蒋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国道G246从大足方向往龙水方向行驶,驶至龙水镇十里社区服务中心路口时,因连续开车5个多小时,十分困倦,便闭眼准备休息几秒钟,怎料车辆跑偏,撞上隔离护栏,致货车严重受损。
经交巡警认定:蒋某疲劳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03 逆行、翻车、操作不当
5月12日2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棠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棠香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调查,胡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五星大道从和平新村方向往东关转盘方向逆向行驶时,因电动三轮车性能稳定性较差,胡某转弯车速较快方向较急,导致车辆横穿过公路与路沿发生擦挂后,侧翻在了路口中央,所幸胡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且当时来往车辆较少,胡某未受伤。
经交巡警认定:胡某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控制好车速,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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