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高速出行前准备:按照规定,带齐相关证件,随车携带“两证”:驾驶证、行驶证,
按规定粘贴“两贴”:保险贴、年检贴。
检查车况,包括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缺机油、水、防冻液等。提前规划好路线,调试好导航。
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1、未携带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记1分,罚款150元。
2、未携带行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交通法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1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车前窗右上角”。依据《交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记1分,罚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