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分学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未达到十二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三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得超过六分。
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微课堂——消分学习——答题攒分”进行减分学习。
买卖驾驶证分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更是违法行为。想要获取更多的驾驶证分“满分学习”,你值得拥有!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遵规守法,文明驾驶,这样就不怕被记分啦~
蜀黍告诫大家,莫抱任何侥幸心理,一旦触碰法律这条红线,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