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检察机关和村镇政府通过联络公安县百湖公司及其他鱼商,协助刘某销售近万斤成鱼和鱼苗,尽量保住刘某的“钱袋子”。随后,使用抽水设备降低水位,挖掘机进场对原鱼塘内部及四周池埂按虾稻田标准改造,待基本修整完成,留浅水层使用旋耕机“打田”。
5月17日,该农田经提交湖北省国土资源与环境局审核验收,由卫星定位扫描确认整改合格。刘某于5月底投入虾苗,进行小龙虾养殖,待产生一季效益后,于6月底7月初耕种稻谷,10月收割后土地自行休整,为明年的稻虾连作打好基础。
5月19日,承办检察官会同某镇镇长实地核查复耕情况:原养鱼池的增氧机、水泥护板等设备都拆除完毕,恢复后的土地已具备养殖小龙虾的条件。
“任务不打折、时间不迟滞、标准不降低,切实保护老百姓和国家利益,整改情况很不错。”面对这块曾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承办检察官很是感慨。
“仓廪实,天下安,保护耕地、守住耕地安全线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制定计划后,我们迅速组织到现场进行抽水、清淤填土,协助拆除鱼池设备,控制整改时间,尽力保证刘师傅赶上这季小龙虾的班车!”某镇自规所负责人说道。
“恢复生态不是‘演戏’,唯有以最快速度最高质量的整改,最大化挽回农户的损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案从发现线索到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督促落实,仅用20余天的时间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樊双双 夏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