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行情况较为复杂,既要保证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还有行人、非机动车等诸多因素需要考虑。而且荆州还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三轮车、摩托车较多,因此道路的通行规则的制定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有直行、左转、右转和掉头等情况,尤其是掉头最为复杂,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比较大。今天就跟大家聊聊掉头的通行规则。
掉头的情况有很多种,大多数是没有争议的,而且标志也比较清晰易懂。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极为特殊,在民间和行业内争议比较大。
那就是在路口留有黄色虚线,此时左转的箭头灯为红灯情况时,到底能不能掉头。很多人可能第一印象是“在不影响对向车辆通行时,允许掉头”。
网上也有很多这样的说法,实际情况到底是如何的呢?
荆州也有很多这样的路口,尤其最近写了塔桥路左转拥堵,我写到“塔桥路新天地门口,左转箭头灯亮起时,荆州不允许掉头”。很多人留言说,这种情况是允许掉头的,跟网上说法一致。
关于道交法及其细则中,只能看到如下的描述:
说得很清楚,如果道路中间没有红绿灯控制、没有禁止标线,是可以掉头的,跟网上的观点一致。
争议就在于塔桥路新天地门口这样的路段处,因为这种一般都处在路口,但是这样的地段开口都很大。而且虚线距离停止线很远,此时的信号灯是否能够约束不在路口通行的掉头车辆。由于道交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各方说法不一致。
这样可能各地都会有不同的规定,经咨询,荆州目前不支持这种方式掉头。在左转信号灯为绿灯时,才能掉头。
下面来分析一下是否合理由于这样的地方一般设置在路口,因此有安全岛等设施,车辆的掉头空间不大,道路起码需要3车道以上。
如果此时左转为红灯,对向的直行车辆基本处于放行状态。如果此时允许掉头,那么对向车道的车辆通行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所以,左转绿灯的情况下允许掉头,还是很有必要的。
虚线、不过停止线、左转箭头红灯,满足这3要素的情况下,除非当地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建议掉头。
还有一点提醒一下大家,压着斑马线掉头是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