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朝登上海报道9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在交通事故现场或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对于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当事人可使用“随申办”APP、“上海交警”APP等移动端的电子证照“亮证”功能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但对于处理需要扣留、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仍需提供实体驾驶证。
根据规定,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分别要被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9月1日以后,如果未随车携带实体证照,能出示电子证照的,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