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有时候,开车出门要想找一个停车位是相当的难,很多人着急有事,就会把车随便停在路边,等回来后一看被贴罚单了,上面写着,请持本单于15日内交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是写着与3日后15日内去处理。很是气愤,也很是无奈,被贴罚单后我们不在15内去交罚款会产生滞纳金吗?
非现场的违停被贴罚单,这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我们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分析一下。
从罚单的性质来看,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当事人不再现场,交警在车窗上贴上了罚条,这种罚单一般是处理通知书、提示单,是告诉你有违法行为,而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既然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正式处罚依据,不会产生滞纳金,所以,你没在15天内处理,也不必担心每日会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从行政处罚程序上来看,如果将违法停车告知单作为行政处罚,从行政处罚程序上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违停之后,没有在现场,交警直接给出行政处罚决定,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从这一点来看,你的爱车被贴罚单,要求你15日内去处理或是交款的,你没有去交,不必担心每日会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从送达方式来看,行政送达方式有六种,一是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二是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三是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四是邮寄送达;五是在法定条件下采取转交送达,六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如果交通警察虽然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但并不能证明当事人收到了罚单的,当事人只要说我没有看到罚单,没有收到罚单就行了,这样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生效。
从行政诉讼法来看,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被告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需要对自己做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予以证明,如果不能证明的,那么将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你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举证的问题,这都是由行政机关举证。
不仅仅是非现场违停贴条可以这样,监控抓拍、移动测速违章的处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就行了,否则车辆不给年检。
注意:交警现场开的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