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坏了也不能停?”河北承德,货车司机行驶在高速上,发现轮胎异常,便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不料还没下车就被巡逻交警查处。交警随后以非紧急状态下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为由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货车司机不服,认为自己属于紧急状态,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据悉,事发当日早晨,货车司机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大广高速一路段,随后发现车辆轮胎异常,刹车制动也出了问题,便赶紧将货车停到了应急道上。
不料,杨某刚把车停好,准备下车检查,就碰到了巡逻交警。
巡逻交警随后要求杨某下车,并在杨某车子后面放置了警示标示。听取杨某的辩解后,便以准备睡觉,属于非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违法停车为由对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的决定。
杨某不服,认为自己并不是在睡觉,而是车子坏了才将车停在应急道上,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告上了法庭,要求交警队撤销对自己的处罚。
法院怎么判?
1、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紧急状态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急”并不完全一致。
这里的紧急情况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包括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也包括司机突发疾病等等,但是不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困得受不了停车打盹,饿的受不了停车吃饭,憋得受不了,停车方便等等情形。
具体到本案,杨某如果是准备睡觉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紧急状态,而如果杨某是因为车子出现了故障,才将车停到了应急道上,就属于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停车。
2、其次,车子出了故障,将车停在应急道上就不违法吗?
应当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68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5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
换句话说,车子故障,虽属紧急状态,司机可以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但是出现这样的状况,司机将车停到应急道上后,还应当做好相应的警示标示。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也正是如此,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杨某称是因为车辆出现故障为由停车,但是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退一步说,即便事实认定错误,杨某未设置警示标示,也属于违反非紧急状态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相关规定,故此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这次处罚后,杨某的驾驶分已经累积记分达到12分,这就意味着他的驾驶证要被扣留不说,他还要停下工作参加学习。
杨某越想越憋屈,随后又提起了上诉,然而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3、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大家,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切莫随意占用。如确实属于紧急状况需要占用,也要做好相应的警示措施!
来源:安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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