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上述修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实施“乙类乙管”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
儿童购票需注意这些!
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
新《规程》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便捷!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作为有效凭证,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