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2、湿包和有明显水渍的包不作为无菌包使用: 启闭式容器若筛孔未关闭或关闭不严,也不能作为无菌包使用。
3、使用前检查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可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菌使用;开包使用前应检查包内指示卡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4、灭菌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5、已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6、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有效日期等,开启的无菌物品应注明开启时间。
7、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并保持清洁干燥;当怀疑或发现有污染可能时,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物品按顺序摆放,并加防尘置,以防再污染
8、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入无菌间的柜橱内或架子上; 柜橱或架子应由不易吸潮、表面光洁的材料制成,使之易于清洁和消毒,灭菌物品应放于离地高20cm-25 cm,离天花板 50 cm,离墙远于 5 cm-10 cm处的载物架上,顺序排放,分类放置,无菌物品储存在密闭柜橱并有清洁与消毒措施,专柜专用,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