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 李小雷)5月1日上午,湖南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浏阳大队大队长王明生带队,在长浏高速公路开展假期交通巡查,一辆缓慢行驶在超车道上的小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远远地就看到前方这辆小车低速行驶在超车道上,按照法律规定,在未出现堵车的情况下,在高速路上低速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就在高速交警准备跟车上前询问时,这辆小车突然左转进入了高速公路一处未封闭的分隔带停了下来。
还没等高速交警靠近,车辆又启动穿过分隔带,在高速路上调头,迫使对向车道的车辆紧急鸣笛避让。
高速交警立即上前将调头车辆拦截下来,并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开到路边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驾驶员是一名女性,姓王,江西人。此番准备驾车从江西去往长沙,因走错方向才穿过未封闭的分隔带掉头。
“驾车上高速后如果发现走错了方向,应该从就近出口下高速后再调头。”高速交警对王女士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经过批评教育,王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将车辆交由高速交警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