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最新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
1、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除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专用车辆外,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机(电)动三(四)轮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2、迎宾大道辅道(S322)全天禁止外地过境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避开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在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通行;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专门配送货物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凭配送货物单)每日零时至6时在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通行。
3、持有通行证的本市号牌小型货车(蓝牌,含专项作业车)每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19时30分禁止在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通行;持有通行证的本市号牌大型货车(黄牌,含专项作业车)每日6时至20时禁止在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通行。
4、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机动车限速80公里/小时;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全线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和弯道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遇恶劣天气条件或突发事件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按照交通诱导屏信息执行,确保行车安全;高架路段(含快速路地面段)和地面段全线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禁止机动车在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掉头、倒车、逆行、追逐竞驶。
5、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公交专用车道每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通行。
6、机动车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离开高架快速路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后50米以外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停车后,要立即报警。在高架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快速撤除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沿线设置自动抓拍系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根据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交通状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采取其他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