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江夏区法院判处了一起非法狩猎的案件。今年1月20日晚上,黎某为朋友易某庆祝生日,吃饱喝足之后,有人提出去山上打两只野兔尝尝鲜。于是就由黎某手持气枪,猎*野兔,易某用探照灯寻找野兔并捡拾猎物,两人在禁猎区内猎*了3只野兔,结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了,这生日直接就去公安局过了。
这3只野兔是华南兔,属于我国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同时也是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这3只兔子总共价值人民币900元。近日法院判处黎某拘役4个月;易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同时两人需要赔偿国家自然资源损失费。而那几只兔子,也被相关部门挖坑埋了,进行了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