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期 目 录
01 致辞环节
02 主题演讲
03 专题研讨一:“私服”“外挂”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
04 专题研讨二:涉深度链接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
05 专题研讨三:侵犯著作权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问题
06 会议总结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到来前夕,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总部小礼堂举办了第五期实务刑法论坛。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腾讯公司共同承办论坛,北大法宝学堂提供技术支持。
本期论坛以“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刑事保护司法实务”为主题,针对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议性较大的网络著作权犯罪刑法适用的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论坛设主旨演讲环节,嘉宾围绕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国际贸易协定中著作权刑事保护、网络著作权刑事司法保护等主题进行演讲。论坛主题研讨围绕三个专题研讨展开,专题研讨一的主题是“外挂”“私服”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专题研讨二的主题是涉深度链接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专题研讨三的主题是侵犯著作权罪中的违法所得认定问题。考虑主题研讨所涉问题技术性较强,本期论坛采取“技术引介 法律研讨”模式,邀请技术专家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简要介绍,现场搭建黑产治理研究实验室,复现黑产技术方式,实现法律研讨与技术原理的交融互动,取得良好效果。
本期论坛彰显理论联系实际的强大生命力,引发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来自各地公检法机关和高校科研机构的120余人现场参加论坛,通过网络在线观看论坛直播的超过65万人次。中央电视广播总台“央视频”、中新社、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劳动报、上海日报、上海电视台等对论坛进行了报道。
“致辞环节”“主题演讲”和“专题研讨一:‘私服’‘外挂’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的实录见《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刑事保护司法实务—第五期实务刑法论坛实录(上)》
专题研讨二:涉深度链接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
专题研讨二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赵靖主持。
技术原理引介
杨天舒
(腾讯视频多媒体安全技术负责人)
尊敬的各位嘉宾下午好,我是腾讯视频安全技术的负责人,非常荣幸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有关版权保护的议题,今天我主要从产品技术侧的角度分享版权保护的进展和情况:
1.行业内目前是普遍存在着两大类的主要侵害行为,第一,破解了正版网站的技术保护措施后,利用非正规下载途径获取视频内容,盗版内容的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盗版网站也可能存在着病毒、恶意链接等安全风险,用户个人信息也很容易被盗用或者泄漏,同时盗版网站常常伴随着黄赌毒等非法内容。第二,不直接存储、提供作品内容,而是通过破解正版网站的技术保护措施后盗取正版网站的观看链接,实践中被称为深度链接。
2.黑产攻防对抗,包括预防和追踪两个方面。平台方预防技术不限于采用了视频内容加密技术、防录屏技术等多种手段对视频内容进行保护,追踪主要就是利用水印、指纹等技术对盗版进行盗版版权溯源和追踪。
3.即使是投入了大量成本进行保护,但是当下对于正版保护依然面临如下几个难题。第一,盗版者对盗版行为没有形成正确的认知,有观点认为内容并非实体,传播内容副本或者转播活动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付费回报也是作者和平台不断创新的动力和根源,版权方通过付费获取传播的技术限制,保障正版权益,所以擅自破解或传播破解后的内容这个行为当然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第二,盗版技术手段不断更新,他们采用更加隐蔽高效的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探索新的方式规避监测和识别。第三,对于平台方来说取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一方面导盗版链条长,各个环节实际追溯过程当中存在较大困难,他们服务器都是设在境外的,难以通过盗版网站后台进行取证。而远程勘验或者其他角度的取证难以解决上述问题。
另一方面维护版权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需要和侵权方进行诉讼,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诉讼成本,对版权方和视频平台都是巨大的负担。第四,未形成可以和行业发展相对应的刑事或行政处罚。对于盗版行为的监督和处罚手段存在滞后性和边界问题的不明确,电影、电视剧、短视频内容制作成本不相同,但是当下司法解释并没有做出区分。当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数量合计500件以上才达到定罪标准,但是如果电视剧或者长剧集动漫,一部剧分集数量30集以上,一部电视剧大约等于10部电影,而盗版处置标准相对单一。在此呼吁政府、版权方、视频平台、用户和行业协会一起整治盗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盗版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影视产业的版权和合法权益,为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正版内容,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视听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谢谢大家。
郭 弘
(司法鉴定科学院声像与电子数据鉴定研究室副主任)
大家下午好,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度链接的司法鉴定。
深度链接是指绕过被链网站首页等页面直接链接到被链接网站分页的网页链接形式,用户不需跳转到被链网站即可欣赏或下载被链作品。深度链接通常不改变被链信息的服务期存储,且对被链信息实质展示比较完整。被链对象可以是图片、视频、文本或者网页等。深度链接有两个特点:1.可以使用户不进入目标网站的情况下,从网页直接获取到原网站的文件。2.不显示原网页信息的嵌入式深度链接,使用户误认还停留在被链网站。
深度链接的应用场景有四个方面:1.通过盗链、深层链接等技术手段获取第三方网站的视频内容并直接向用户提供,对第三方网站产生了实质替代效果。2.通过聚合盗链技术实现在其平台上直接播放第三方网站的视频内容,甚至删除、替换第三方网站的广告内容。3.通过加框链接技术在用户的网页或客户端界面部分区域中直接呈现来自被链接网站的内容。4.通过定向链接技术链接其他非法网站已向公众公开提供并传播的信息资源。
认定深度链接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存在三种标准:1.服务器的标准,通过判断是否将作品上传或放置在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中供公众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该作品。2.用户感知标准,从用户角度看是否能感知到被链接平台的存在。3.实质呈现标准,包括实质替代标准,是指深度链接的平台在其页面上直接展现第三方平台的作品,当用户在观看作品时,并不知其所观看的作品来自第三方平台,或者深度链接的平台通过向第三方平台设链以传播作品。
在做深度链接的鉴定时,首先是存在性鉴定,即判断播放的视频是在本地还是链接网站。通过抓包的手段可以判断这个播放视频到底放在本地还是链接到其他网站。其次是功能性鉴定,对于一些网站或者聚合类APP做功能性的鉴定,确定该是否具备链接功能。除此之外,对于被链网站有技术保护措施的,即权利人公司采取技术手段对视频播放过程进行保护,要对这个技术手段做解析分析。
最后是相似性的鉴定,看现在盗链的视频和权利人视频是不是一样的东西,包括网页、图片、文学作品、视频等。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视频网站为了播放视频的连续性、流畅性,使用了M3U8,将一个大的MP4视频文件分割成一个一个小的TS文件,抓包获得的地址可能都是TS文件,所以需要做一个合成。但是一旦合成之后,和网站上原本的MP4完整性校验值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个时候就要引用声像资料同源性鉴定的标准。总而言之,从司法的角度去做深度链接判断的时候,主要是从存在性、功能性、相似性来确定,是不是具有链接功能过,链接具体指向什么地方,是不是权利人网站的东西,这样才能出具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
谢谢。
案例材料
(一)深度链接的性质认定
【案例7】被告人段某某在互联网上设立名为“窝窝电影网”的视频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视频“搜索爬虫”技术,针对各大知名视频网站的影视作品设置加框链接,为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被链影视作品的点击量,在网页内设置目录、索引、内容简介、排行榜等方式推荐影视作品,吸引用户点击播放,利用技术措施屏蔽权利人设置在部分影视作品上的片头广告,非法收取广告费用共计7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的行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案例8】华视聚合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涉案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思达云创公司提供链接服务,通过其提供的链接,用户可以进入“电影营”影视播放平台观看涉案作品。“电影营”平台是通过深度链接的技术手段将芒果TV网站中的涉案作品予以链接,实现在线播放服务。二审法院认为“电影营”平台、思达云创公司仅提供链接的行为不构成对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二)构成犯罪的深度链接行为的罪名选择
【案例9】被告人吴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注册了www.onlytvb.com等多个视频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www.aigangju.com等盗版视频网站内搜索电视广播公司电视剧视频链接,采取解析播放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视频真实播放地址,再嵌入其租借的云服务器数据库内,通过上述视频网站向用户免费提供在线播放。其通过提供广告服务获利30余万元。经鉴定,上述由被告人吴某注册的视频网站内可供播放的盗版电视剧共计600余部,点击播放量达到4千万余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案例10】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利用某软件的“自动切片上传”技术将热门影视剧集视频文件切割,分段上传至“图虫”APP服务器,并在其搭建的“皮特影院”网站提供播放链接,利用“图虫”APP服务器的宽带流量,供网络用户观看上述视频。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在“皮特影院”网站投放广告收取广告费的方式非法获利5万余元,造成被害单位宽带流量费用损失共计39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争议焦点
纯粹设置深度链接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刑事司法实践中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应采用何种标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作品、设置深度链接并上传至服务器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
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