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们如此相仿,为什么一个是黑暗骑士,一个是混乱的代名词?
这与哥谭市的大背景有关系,本片的第一个故事已经讲清楚了:深渊无处不在。
罪恶的哥谭市到处是痛苦与绝望,每个人的生活随时都面临着“倒霉的一天”,
如果人生遭遇了灭顶之灾,该怎么办?
一个善良而理智的人,会感到痛楚、心存不忍,所以面对暴行,他们显得很是无力。
可一个毫无顾忌的疯子,却令恶人都感到胆战心惊。
这就是小丑发疯之后,所有罪犯都不敢惹他的原因。
深渊在向小丑招手,小丑则做出了最轻松又最有效的抉择,跳下去,疯下去。
哥谭市让小丑绝望,那么小丑就反过来用疯狂的*戮,让整个哥谭市随着他的节奏跳起怪异的舞步。
无数绝望的人都在践行着小丑的这条路,一次又一次,仿佛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站着说话不腰疼→世界崩塌→疯狂堕落,小丑认为这就是必然的法则,也是世界的无趣之处。
(背景闪烁的灯牌意为:哥谭在走向疯狂!Gptham’s to range。)
但是,哥谭市还有一个蝙蝠侠。
他的痛苦不比任何人少,他在深渊边缘的次数比任何人都多,但是他仍然站在了悬崖边,倔强地不肯跳下。
不仅自己不肯突破底线,还要团结戈登警长在内的力量,证明了哥谭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用法律,用理智,用正义引导一切回到正轨。
这是二人最大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