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成套住房的套数。为了加深理解,可以明确下列4点: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2)来自不同家庭的2人及以上共同拥有一套住房的,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
(3)认定住房套数时,“认房”必须是北京市内有住房,不在北京市内的住房不包括在内。
(4)北京市建委规划立项中体现为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为40或50年。例如:写字楼、商业、办公、厂房、车位、配套公建、仓储等。
注:家庭成员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能计算在内。未成年子女的判定标准:未满18周岁。
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利弊1、利1)规避税费: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能省下不少税费。
2)规避家庭*的风险:有些家长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还能保留部分资本。
3)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根据现行《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2、弊1)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要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2)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而提供证明是比较麻烦的。
3)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夫妻离婚时,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