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需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手房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由谁缴纳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3-04-24 11:22:59

二手房需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手房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由谁缴纳(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如何使用

如何查询?

……

日前

有不少市民在“问政赣州”平台

咨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

↓↓↓

01 收费标准是什么?

赣县区“五型”办

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收费问题。据了解,该小区按照赣县房地产管理局文件要求规定执行,“如果上面同时有多层和高层建筑,则一律按30元/平方米计算”。从全市范围看,目前赣县区的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较低。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物业维修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使用后低于维修基金总额的1/3要进行补交。因此,30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具有合理性。

关于收取二次供水费用问题。目前,保利嘉福领秀山小区周边市政管网的供水压力为0.2Mpa,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0.14Mpa,因该小区地势较高,经测算,市政管网直供水水压无法满足该小区正常用水需求(包括底层)。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5月1日发布实施的《江西省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基本规定:当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为确保居民安全稳定供水,赣州水务集团赣县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对该小区采用二次加压供水。

赣州水务集团赣县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与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

02 一手房东交还是二手房东交?

赣州市住房服务中心

回复如下

一、关于维修资金由谁交存的问题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应由一手房业主在房屋交付前交存。如未交存的,房屋经纪机构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应当核查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情况,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如买卖双方另有协商由二手房业主交存的,应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履行交存义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处理情况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方式,耐心地向您进行了维修资金政策宣传答疑,您表示已了解。

03 房子未交易成功,维修基金如何退回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

回复如下

经查,红都馨雅居建设单位未向瑞金市住房安置中心申请退回您已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现瑞金市住房安置中心工作人员已约请您并填写好申请退款资料,近日银行将按原路径退回到您缴存的银行卡,敬请留意。

04 维修基金网上如何查询

赣州市住房服务中心

回复如下

赣州中心城区维修资金广大业主查询个人维修资金情况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根据维修资金系统在业主交存资金后,向业主手机发送的短信内容中告知查询的登录网址、用户名及密码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登录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xxpt.gzszjj.com),输入收到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查询,业主可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修改密码、查看或下载打印电子票据等。

二是关注“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住房服务”专栏进入“维修资金服务平台”,在“业主登录”中注册完善业主相关信息,即可查到名下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三是登录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赣州银行的个人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点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可查询。

四是前往维修资金交存点查询或致电8220569查询。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还有哪些方面的什么疑问呢

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需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手房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由谁缴纳(2)

问题一:业主在何时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答: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如遇业主不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前督促业主交存维修资金,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交付给购买人。

问题:中心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答:1.手机快捷交存方式。一是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直接扫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维修资金交存二维码;二是通过赣服通、赣州通“赣州住建便民”中的“维修资金便捷支付”栏目进行交存。三是关注“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住房服务”栏目进入“维修资金服务平台”,在“业主登录”中注册完善业主相关信息,即可关联名下房屋并进行维修资金交存和查询。四是下载赣州银行个人手机银行APP或登陆网上银行,点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交存和查询。

2.窗口现场交存方式。一是业主携带身份证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点现场交存。〔新城区交存点: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咨询电话:0797-8220319;老城区交存点:章贡区厚德路81号二楼东侧,咨询电话:0797-8220569。〕。二是专户管理银行柜面交存。业主可在省内外赣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交存和查询业务。

问题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凭证?

答:业主交存维修资金后,专户管理银行或代收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我市中心城区业主交存维修资金后,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会自动向业主推送维修资金电子票据;业主可通过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登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查看或下载或打印电子票据;也可以在我中心窗口或专户银行赣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打印电子票据。

问题四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交存标准为:无电梯房屋(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房屋(含与之相连的非住宅)75元/平方米,其它75元/平方米。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公布交存的标准。

问题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不是只用交一次?

答:不是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分户账面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30%的,业主应当续交。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且维修资金由管理机构代管的,由管理机构通知业主本人续交{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 。

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分摊原则?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问题七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分为日常使用申请和应急使用申请两种。日常使用需要经受益范围内业主表决通过后申请,应急使用无需经过业主表决但需经过社区居委会核实后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项目使用建议、业主表决同意资料、项目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审价报告、竣工验收合格等)向所属辖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列支。

二手房需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手房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由谁缴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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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综合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刘福群 编校:李曦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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