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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人看到房子的天台空着就觉得浪费,想要利用一下,比如在天台上存放些物品、养花养草等,其实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想要在天台上增设建筑物,比如搭天蓬、阳光房等,这些行为是受到限制的。

对于别墅、联排或者自建住房等底层房屋,在天台或者房顶上加盖是需要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才能进行的,否则私自加盖就属于违建。同时,加盖的楼层不受法律保护,在民事纠纷或者征收中一般不被认可。此外,若有人举报,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将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建设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的也需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在许可证上会明确写明占用的土地面积,建设计划,还会附上图纸。当事人建设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如果随意加盖,就是变更了许可证上的规划条件,会成为违建。

所以,如果想要在天台上加盖,就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还必须符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否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具体的变更手续可以向当地的住建部门咨询,但是一般来讲,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证明、房屋平面图、加盖设计图以及个人证件都是需要准备的材料。
除了申请报批以外,当事人想要在自家天台上加盖最好还需要获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因为房屋加盖的部分有可能会牵扯到邻里之间的相邻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当事人在自己天台上加盖的天蓬或者阳光房等建筑,妨碍了邻居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很可能会导致民事纠纷,费时费钱,还会影响邻里关系。

对于高层楼房的天台来说,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天台属于公共区域,天台的利用相对不那么便利,加盖的情况也比较少见。但如果真想在楼房的公共天台上加盖建筑,那么申请报批之前,首先要取得的是物业和消防部门的同意。
另外,有些高层住户为了独占天台或者门前安静,存在擅自给天台装门安锁的情况。虽然装门安锁不算违建,但高层楼房的公共天台是公共区域,个人无权独占,在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的时候,一个开放的天台很可能会成为逃生与救命通道。
因此,擅自封闭天台让别人无法进入,很有可能会存在侵害相邻权,违反消防规定等问题,许多高层住户需要牢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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