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盖房的时候,我们一家子可出了大力,钱也出得多,房子理应是我们的。”
“父亲已经把名下3套房子都过户给我了,所以这房子应该是我的。”
9月19日上午9时30分,西安高新区丈八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张兴无调解工作室内,王先生和他的兄弟因老父亲名下一套回迁房的归属问题起了争议。这套房到底该归谁?
求助——
弟弟:“父亲要把房子给我,跟我哥商量多次都没结果”
近日,家住西安高新区某小区的王先生找到张兴无调解工作室,称自己是某城中村的祖遗户,为家中次子,自己的宅基地也在父亲名下。2012年村子拆迁时,按照一户一宅安置原则,王先生哥哥名下的三套安置房归他所有,父亲的三套房中有一套175.85平方米的大房子也一直由哥哥住,王先生只剩下其余两套小户型。
“我们父母有安置房所有权划分声明,其中很明确将三套房归我所有。”王先生称,这些年多次和哥哥协商,希望哥哥能将这套175.85平方米的房子归还,但一直没有结果,所以只能寻求帮助。
华商报记者在一份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的《安置房所有权划分声明》中看到,老人称“长子宅基地在长子名下,次子宅基地在我名下,2012年拆迁时按照一户一宅安置原则,长子名下享受三套安置房归长子所有,我本人三套房归次子所有,与其他人无关。”声明上还有王老先生和老伴的签名和手印。
争议——
哥哥:“当时出钱盖房时,我们出了大头”
对于弟弟提出的诉求,大哥显然不认同。“村里拆迁前家里出钱盖房,我们可是出了大头。”调解现场,王先生的大哥说,当初从前期的盖房到后期的水电等,自己和爱人都出了大力,而且当初自己和弟弟也写有一份协议,注明今后如遇国家征用、拆迁,各人享有自己的产权,即兄弟各占祖业的庄基地之半及由自己出资建房的产权。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了这份协议书,上有其父母及兄弟二人的签名及手印、印章,协议落款时间为2002年4月6日。
基于这份协议,大哥认为,这套175.85平方米的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而且当年老父亲明确地说过,这套房要给自己的孙子,因此这么多年来,这套房子一直是自己的儿子在住。
调解——
调解委员会:“无论商量出了什么结果,都不能伤了老人的心”
听了兄弟双方的说法,高新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现场打电话联系到了兄弟俩的父亲。提起房子的事,老人只说了一句“房子怎么分,我服从政策,一切按照政策规定来。”老人说,自己今年已经87岁了,身体不太好,小儿子说愿意给他们老两口养老送终,他们也愿意把房子给他。
这套房所在的城中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也提出,当初按照一宅一户的规定,王家本是一户宅基地,村里考虑到王家宅基地比较大,且有两个儿子,所以才给老大单独划出来一块宅基地,并且老大宅基地拆迁后也分到了三套房子。公平起见,两个儿子都应该分到三套房。
此时,大哥表示,对于这个问题,2002年的协议中说得很清楚,由自己出资建房的,产权肯定得归自己,当初自己出钱盖了4层,弟弟只出钱盖了2层,而且调解现场出具的《安置房所有权划分声明》,自己并不知情,对声明中提到的房子归弟弟的说法也不认可,“2002年的协议咋就不顶用了?”
“问题就在于这份《安置房所有权划分声明》是今年9月13日签的,老人还在世的情况下,有权对之前的声明或协议做出更改,除非你能拿出更新的东西。”张兴无这时*一句话,让此前有些针锋相对的争执一下子冷静下来。
绿地社区调解员显然也认同这一看法,他认为,按照王老先生9月13日出具的声明,现在这套房确实应该归弟弟所有。但不可否认的是,考虑到大哥在当初拆迁前盖了房,还有后续让老人和孙子住进去后花钱装修的实际情况,如果要大哥将房子腾出来给弟弟,弟弟确实应该给予大哥补偿。
“老人年纪大了,之前明明承诺这房子给自己大孙子的,也就是给我儿子住。”大哥说,老人想法经常变,此前还提出要跟孙子过。这一说法,在现场旁听的老人女儿也附和道,“我爸年龄大了,有点糊涂,一天一个说法。”
张兴无调解室调解员表示,听完双方说法,从2002年的协议到现在这份声明,房子的归属产生了变动,肯定有原因,只希望无论商量结果怎么样,子女能站在让父母晚年能幸福、别伤老人心的角度出发,找到平衡点。
结果——
房子归弟弟,但需给大哥补偿
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王家兄弟俩达成了初步意向,由大哥将这套房子让给弟弟,而弟弟则需要给予大哥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还会继续进一步协调。
调解室
华商报新栏目“社区调解室”来了!
家庭不和、邻里口角、朋友矛盾、产权纠纷……这些发生在身边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常常会引发大矛盾,而社区调解主要解决的,正是这些涉及市民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千万别小看社区调解,它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矛盾可以求助社区调解员?该去哪里找调解机构?调解流程又是怎样的?
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社区。即日起,华商报推出“社区调解室”栏目,用社区调解中的真实案例,展示社区调解员的日常工作,也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在生活中能尽可能减少矛盾和摩擦。毕竟,和谐、美好才是生活的主基调。
“只有将心比心,才能以心换心”
社区调解不是“和稀泥”
是为兼顾好法、理、情
“今天的调解内容其实就是我们平时社区纠纷调解的一个缩影。”西安高新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说,在他随身携带的包里,塞满了案卷材料和法律书籍,他手边排队的调解案子,多得自己都记不清。
张兴无今年65岁,1978年退伍后,在基层调解的岗位上一干就是40多年,先后调解各类纠纷3000余起,以其名字命名的“张兴无调解工作室”已经成了高新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张名片。
“我做调解不给当事人讲大道理,只有将心比心,才能以心换心。”张兴无说,社区调解不是简单地让矛盾双方有个地方“吵架”“说理”,而是让双方能有个地方把各自的理由和委屈说出来,让大家将各自的误会都说出来,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倾听并理解对方的难处,“社区调解不光是讲理,也是说情。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们就是希望能尽量化解家庭或者邻里矛盾,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矛盾升级。”
张兴无表示,在调解的具体过程中,一定是要以疏导为原则,用实事求是、以理服人、讲求实效的态度解决纠纷。同时,一定要提前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遵循法定程序,“不学法,就会说外行话。解决矛盾纠纷,就是兼顾好法、理、情。”高中毕业的他,不光自学自考了大专文凭,还拿了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证书。
“现在网上学习更方便,日常充电不能停。”张兴无说,他认为调解理念应该与时俱进,调解方法和技巧也应该灵活多样,在几千个调解案件中,大到赔偿百万,小到邻里纠纷,都得站在当事人立场,既遵循法规条款又兼顾情感调解。
张兴无特别提出,社区调解不是“和稀泥”,无论怎么协商,结果是啥,都需要坚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调解的严肃性,才能保证当事人双方自觉、自愿地履行调解协议,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反复。
立足于法,拓展于民
社区调解能解决啥矛盾?
调家长里短,解矛盾纠纷。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近年来,西安市各级单位都在建设基层调解队伍,尤其是不少社区建立起来的社区调解室,利用“社区 物业 调解员”的新模式,调解员用法、用心、用情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使调解工作为市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和便利,将不少市民之间的矛盾化解在了“家门口”。
西安高新区丈八司法所副所长简珍表示,近期,他们在辖区38个社区(村)中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在基层建立互调、帮调、联调的“三调机制”,发挥174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矛盾排查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维稳网格员”的作用。
社区调解室,究竟能调解哪些纠纷矛盾?记者了解到,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自产生以来,调解的内容基本上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民调解的纠纷范围,从纠纷主体到纠纷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和变化,比如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劳资工伤、物业管理、集资纠纷、医疗纠纷、下岗分流、催讨欠薪以及涉法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都在不断增多。 华商报记者 马群/文 邓小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