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曾分享了很多关于租房的韩国法律知识,但由于近期很长一段时间没普及了,刚关注我的读者们希望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所以我整理了这半个月以来读者们咨询的问题,本期内容分享韩国租房的三大法律知识。内容都是以前分享过的,老读者们可以跳过本期内容。不过,我还是劝大家以复习的心态再看一遍,或许能够补充忘掉的部分。
提问一:退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根据韩国法律的规定,租户想退房必须提前通知房东。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应当在到期6个月到2个月之前通知房东才行。要是租房合同已经到期并处在自动续约的状态,租户只要在计划退房的3个月前通知房东即可。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租户一定要直接通知房东,并且要用短信、书信等可以留下证据的方式通知,这样才能避免房东以没有收到通知的借口,索要违约金的风险。
* 有些房东在口头得到退房通知,或通过中介得知退房通知后,表面上答应到期退房。但在没有通知证据的情况下,一些房东假装没有收到通知,故意让租户多给租金或索要违约金。
提问二:租房合同没到期,如何退房?
在韩国生活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突发情况马上需要退房。但租房合同一经签约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没有到期之前凡是任何一方不同意就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时想退房,应当跟房东协商解决,如果房东同意了就可以退房了。常见的方法是,租户向房东解释退房的理由之后,经得房东的同意将房子挂到房地产中介寻找下一个租户,或者以补偿金的方式与房东和平解约。
* 需要注意的是,在于房东谈判时尽量不要太硬气。因为房东在没有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没有义务同意退房。如果态度过硬导致房东不同意退房,租户只能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就算是不住下去也要继续支付租金(一般是从保证金里扣走剩下的部分)。
提问三:因卖房换了房东怎么办?
租户在租房期间,原来的房东卖掉了房子导致房东变了,租户会面临三个问题。租金要给谁?保证金找谁要?有没有必要重新签合同?答案很简单:房东卖了房子换了房东,那么新的房东就是租户的房东,跟原来房东签的租房合同依然有效。所以租金给新的房东,保证金也跟新的房东要就行。至于租房合同呢,也没有必要重新签。不过想稳定的继续住几年,重新签合同是对租户有利的。
* 因为重新签合同,租户至少不会在租房合同到期之前被房东赶走,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就算房东不同意续约,除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租户有权利强行续约2年的租房合同。但是租户想随时离开租房,重新签租房合同反而成为“枷锁”,让租户在退房时受到意外的损失。
金毅律师的想法:
本期内容介绍的三个知识,是过去半个月读者们最想了解的内容了。平时我在各平台获取的提问中,会选取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做普法宣传,所以大家多利用各平台的私信功能,把想了解的内容提出来,就有可能会在普法作品中找到答案。当然,无关于中国人的,或者太偏门的知识我不会制作普法作品,我建议直接咨询韩国律师,这样就能得到更好的答案。
作者:金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