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光明文体教育局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提醒各家长,如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1分/月。
若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建议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光明文体教育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大鹏新区
本月内办理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
△ 图片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大鹏新区在关于2020年秋季入学租房材料的有关要求中提到,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若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在2019年4月1日<不含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的,建议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此外,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需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另外,一向不加入“学位预警”大军的大鹏新区,今年也沦陷了:
△ 图片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坪山区
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等
△ 图片来源:光明文体教育局
2020年秋季入学,坪山对租房材料的有关要求是: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2020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入学当年9月30日。
如若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坪山区教育局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具体的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要求,将按市有关政策执行。
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方面,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需要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缴款发票原件。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不过,2019年为政策缓冲期,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从2020年秋季起正式执行。盐田区
本月内办理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