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哪些情况不予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明
鉴于农村房的特殊性及复杂性,也为了能够更公平更合理地分配土地国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自建房均能办理房产证。有以下几类自建房却可能涉及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那么具体是哪几类呢?
(一)、未报建批示、私建的自建房
未有经过报建程序,并取得政府同意批示而私自建造的房子。在农村,并非自己随便圈了一块空地就可以随意在其上面进行房屋建造,房屋建造前期必须先进行报建,并取得政府同意许可后才开始进行施工,未按程序进行建造的房子,将一概视为违章建筑,若一旦发现,将直接做拆除处理。
(二)、面积超标或进行超建的自建房
由于农村房子的规划方面未有城市那么严格,因为一些农民为了自身的利益,包括多要拆迁款、多统计面积以便进行转手买卖。直接违规扩建自家房屋面积或违规加建楼层。
然而各个地方的政府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及房屋建造高度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农民所持有的房屋面积或层高超过政府要求,或者与原审批规定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房子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在此说明:上述文献所写的“超标、超建”指的是农民提交报建资料上图纸上明确标注所建造的面积及层高,而实际上所建造的面积或层高与报建的图纸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三)、非本集体成员(或城镇户口)的自建房
非本村集体成员或着是拥有城镇户口人员,但通过转让或者购买等渠道来获得宅基地后建房的,此类自建房是属于违规房屋,是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即使已在购买的宅基地上建造完成了房屋,也是不会被发证机关认可的,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
(四)、一户多宅的自建房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明要求是一户一宅的政策,而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以来,较多农民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是越过越好,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及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不少农民手握着几套房子,想着跟城市一样进行房屋买卖。这种情况就违反了宅基地建设使用一户一宅的基本规定,是不予进行办理房产证的。
按照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基本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房产能办理房产证,其余均无法办理。
(五)、手续不全的自建房
出于各种的原因,花费资金购买别的农民自建的房子,但因为嫌弃或不懂其手续的办理,未有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也未有进行备案登记。这种情况,将造成房屋权的纠纷,所有权不明。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于此同时,若后期房屋及宅基地面临政府改造、拆迁等情况,由于房屋的所有权不明,因此将无法进行维权,国家法律不予受保护。
(六)、位于耕地保护红线范围以内的自建房
我国政策有明确的规定,严禁农民私自占有耕地面积来建造房屋,如果自建房在耕地红线划定的范围内建造的情况,将视为违规建造,是不予发放房产证。同时,有可能直接视为违建搭设,强制要求进行拆除处理。
三、自建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好处
(一)、可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
房产证可以说是房屋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最重要的文件,是国家法律所认可的重要依据,也是你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资料,一旦缺少此资料,将无法对该房屋进行任何有偿操作。换句话来说,房产证是一切买卖交易的最重要的法定文件。
因此,如果农民想要房子进行资产变现,首要做的就是拥有属于该房子的产权证明,否则一切都是空话。
(二)、拆迁有补偿
房产证是你对该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现在农村越来越城市化,农村的发展进程中必然经历房屋与的拆迁、道路的规划及房地产商的投资等等。那么如果遇到拆迁,房产证就是证明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旦拿不出有效的证明文件,所有的赔偿将基本上和你无关,你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拿着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赔偿款,住进理想的高楼,而你只能悔不当初。
如果你直接阻拦拆迁进度,相信我国家会请你去吃免费的饭盒,直至拆迁结束。
(三)、退出有补偿
由于目前农村人口大量的外流,很多农民已经在城市安家定居、传宗接代,导致农村很多宅基地无法使用,大批的宅基地无人使用也无法使用将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根据国家的最新政策规定,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且这个政策是国家鼓励并支持的。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会一次性给予补充,然而能否顺利拿到补偿其实重点还是要看是否持有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一旦没有这个,就算自愿退出去也是没有任何补偿之说的。
(四)、确权面积
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跟城市商品房同样有相关的使用面积统计,如此一来,对于买卖交易也能有明确的具体面积范围,在交易的过程中也可以按实际进行买卖,于此同时,也不会再出现以前那种邻里间因土地界限不清而造成的矛盾,更不会出现违建搭设而非法售卖的情况。